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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窜的过程中,萧思温无意中瞥见,萧绰刚好从小红马的背上,跃到大青马的身上。
萧思温不禁老脸微微发热,年仅十岁的女儿,遇见大事不忙乱,竟然携带了双马。
唉,还是太过于紧张了,萧思温后悔莫及,刚才,他怎么就不知道,多带出一匹宝马呢?
追兵,刚被甩出去一点点远,不大的工夫,萧思温再次听见,身后传来绝望的惨叫声。
一群阴魂不散的南蛮子,萧思温暗暗咒骂不已,却无可奈何的打马狂逃。
当身边的最后一个侍卫,都已经不见的时候,萧思温猛然发觉,身后再无南蛮子的追兵,他不禁长吁了一口气,缓缓收住马缰。
一个多时辰的狂奔,胯下的即使是宝马,也很有些吃不住劲了。
萧思温举目四顾,身旁除了女儿萧绰之外,竟然再无旁人。
忠心耿耿的侍卫们,以他们的生命和鲜血,换来了他们父女二人的侥幸。
萧思温跳下战马的时候,不禁长叹一声:“唉,可惜了呀!”
“耶耶,喝口水吧。”这时,萧绰也已经下了马,顺手摘下马鞍上的水囊,递到了萧思温的手边。
萧思温只觉得耳朵根子,一阵发烫,他只顾着逃命了,竟然连水囊都忘记贮备。
接过萧绰递来的水囊,萧思温虽然有些羞惭,心里更多的却是喷勃而出的傲骄。
萧绰是个天才少女,嘿嘿,他萧思温是她的亲爹,嘿嘿,值得骄傲啊!
“燕燕,此地恐怕不能久留?”萧思温此前从未来过中京道,今儿个又是阴天,在这无边无际的大草原之上,他竟然迷失了方向。
“耶耶,这边是南方……”萧绰迎风而立,闭上眼睛,深深的吸了口气,只见她忽然睁开眼睛,抬起粉嫩的玉臂,指着萧思温的身后,神态镇定自若给出了明确的方向。
萧思温扭头看了看,对于女儿所指的南边,并没什么感觉。
“你怎么知道,那边是南方?”萧思温诧异的问萧绰。
萧绰脆声答道:“我嗅到了海风的腥咸味。”
萧思温一下楞住了,过了一阵,他突然仰面朝天,哈哈大笑不止,“吾家有女如凤。”
这一仗,李中易大获全胜,沉浸在睡梦之中的萧凛,以及他的族人们,还没彻底清醒过来,就变成了大周的俘虏。
四千余武装到牙齿的铁血勇士,偷袭丝毫也没有防备的奚族营地,其实,胜负早已注定。
就在刚才,怀揣着匕首的一个奚族少女,突然刺死了一位不及防备的大周勇士。
于是,整个迁州奚一族,无论男女老少,全都在刀枪的威逼之下,被捆得结结实实,分别看管了起来。
和四分五裂的大周帝国一样,看似强盛的契丹国内部,远不是铁板一块。
如果,把捉来的俘虏,全部杀光,李中易即使用脚趾头都可以想到,他将成为整个契丹民族最最敌视的敌人。
做出傻事,让整个契丹民族团结一心,共同对付李中易这个举族的敌人,咳,李中易这得多脑残呀?
既是草原民族,那就按照草原的规矩来办好了,李中易坐在萧凛的大帐之中,硬逼着萧凛给远在迁州的耶律斜轸写了一封信。
书信的字数不多,目的只有一个,要想留下萧凛等人的小命,拿赎金来!
李中易十分“好心”的找来两个身有残疾的奚人老汉,给了他们两匹瘸腿老马,放他们去迁州送信。
廖山河去了榆关,杨烈坐镇润州,李云潇也就摇身一变,成了抄家总指挥。
和契丹人相比,奚人一族虽然战力不足,却更擅长农耕。众所周知,农耕民族所积累的财富,绝非游牧民族可比。
于是,李云潇在这座超过万人的迁州奚营地之中,抄掠出不少好东西。
更美妙的是,李云潇在迁州奚的营地,找到了几千辆“奚车”。
这种奚车,前宽后窄,轮子颇大,上面有棚,可以遮风避雨,载重量颇为不小,有些类似美帝西部牛仔片里的大蓬车。
李中易有心引蛇出洞,故意传令原地休息,等着耶律斜轸上勾。
大帐之中,李中易沐浴更衣完毕,斜靠在几案边,翻阅军报。
这时,李云潇领了一个身材火辣、体态丰腴,浑身上下散发出狐媚子气息的奚族美妞,走到大帐前。
一直守在帐门口的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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