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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侯

第344章 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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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府君,以小人之见,纵火之物,很可能用上了线香,引燃沾有猪油、牛油、羊油之物,在延迟起火时间的同时,贼子方有及时逃窜的工夫。”王晓同不愧是专业的防火专家,分析得头头是道。

    李中易频频点头,王晓同说的一点没错,纵火犯除非是傻瓜蛋,才会亲自点起火头之后,再往外面跑路。

    失火的时间是在深夜,这时的开封府衙,除了巡逻的军卒之外,也就是当值的佐贰官在办事厅内值夜。

    由此,完全可以推断出,纵火之人乃是有预谋,有计划的故意之举。

    这么一来,也就从证据上,坐实了户曹皂役吴小乙,拥有重大的作案嫌疑。

    看罢失火的现场之后,李中易领着刘金山和王晓同,回到了开封府衙的二堂,也就是李中易日常的办公地点。

    整个开封府衙,属于李中易才有资格使用的公堂,一共有三个,即大堂、二堂和三堂。

    大堂是审理重大案件或是迎接诏书的地方,二堂是李中易不升堂理事的时候,日常的办公场所,三堂则是会见朝中重臣的地方。

    地方官的职责,首先安民,安民之道,首先息讼。

    周承唐制,有“农忙止讼”的规矩,也就是每年的十月至第二年的二月,除了谋反、叛逆、盗贼以及人命重案之外,各地官府不得接受和审理民间的民事诉状。

    但是,开封府因其重要性。又是权贵云集的地界,各种纠纷不断。所以。特定了专门的“词诉日”,每逢初三、十三、二十三,李中易都要亲自升堂问案。

    至于初六、十六、二十六,初九、十九、二十九,这六天时间,一般情况下,均由开封府衙左厅判官,接民事状纸。审理案件。

    李中易刚刚坐稳,就听元随来报,蔡章标在外面求见。

    蔡章标快步走进厅内,一边行礼,一边禀报说:“回端明公的话,派去捉拿吴小乙的兵马赶到的时候,吴家已经人去楼空。下边的人不敢马虎大意。经过仔细的搜查之后,银钱之类的细软也都不见了。”

    李中易沉吟片刻,淡淡的说:“既然蔡军巡说没有,那就没有喽。”

    蔡章标品出李中易话中有话,心头猛的一沉,他当即意识到。不好,李中易恐怕已经知道了,官府抓人的种种陋习!

    李中易回京之前,曾任灵州刺史,蔡章标是知道的。只是,现在已是后悔莫及。

    既然。李中易做过外任地方官,那么,官府捉人抄家的猫腻,他就很有可能知情。

    李中易仿佛没看出蔡章标的尴尬一般,淡淡的说:“传我的话,从今往后,一切缴获物都要先归公中,再论功行赏。”

    李中易在立下新规矩的时候,并没有追究有些人在抄家的时候,手脚不干净的问题,蔡章标不由暗暗松了口气。

    “喏。”按照蔡章标的理解,李中易当场立下新规矩,就等于变相发出警告:下不为例!

    人治的社会,法治必然很不健全,官员们,尤其是主官的手上,掌握着巨大的自由裁量权。

    李中易点明问题的所在,显然是警告蔡章标,他不想追究下边人黑钱的事,并不意味着,他不知道其中的猫腻。

    本来就是人治泛滥的时代,一朝天子一朝臣,人去政息,都属于常态!

    法治精神固然没有,也不可能有,但是,李中易这个新官上任之后,要想顺利的施政,没有定下新规矩,也是不行的!

    刘金山虽然坐在一旁,没有吱声,他的心里却一直暗暗庆幸不已,幸好已经投靠了李中易。

    和如此精明强悍,又实权在握的顶头上司一直作对下去,他刘金山恐怕要倒大霉啊!

    恐吓住了蔡章标之后,李中易接着问他:“吴小乙家里有几口人?”

    “这个……”蔡章标仔细的想清楚之后,这才小心翼翼的回答说,“据坊长所言,吴小乙的爷娘死得很早。前年,他屋里头的也死了,只留下一个独子,也没听说他续娶的事。因为,吴小乙早年穷困潦倒,亲戚之间也早早的断了往来。”

    李中易手里捧着茶盏,默默的倾听蔡章标的介绍,心里却在仔细的盘算。

    这吴小乙的父母双亡,老婆前年也死了,一直没有娶继室,膝下只有一个独子,亲戚们嫌贫爱富,早就断绝了关系。

    这吴小乙的家庭关系倒是相对简单,除了独子之外,也没有太多的拖累。

    嘿嘿,背后的某些人,还真是好算计呐!

    李中易想到这里,心里大致有了谱, 阅读模式无法加载下一章,请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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