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嘉兰哭不下去了,低着头小声抽泣,肩膀一抖一抖的,我见犹怜。
坐在旁听席上的邢嫂和尤嫂都看得心疼,觉得这顾念之真是欺负人,你看把霍大小姐都气哭了!
顾念之看了一眼罗嘉兰,心平气和地继续说:“被告罗嘉兰的母亲罗欣雪被害身亡之后,霍家因为没有别的女主人,负责照顾宋锦宁的任务,就由被告罗嘉兰毛遂自荐,把这件事接了过来。”
其实当时霍家还有章家人,但是霍冠辰不可能把自己妻子送到章家人手里照料,所以相比之下,当时十八岁的罗嘉兰,就是最好的选择了。
而且宋锦宁当时的心理医生由白瑾宜客串,她也推举罗嘉兰接过照顾宋锦宁的重任。
罗嘉兰当时刚上大学,为此从学校宿舍搬了回来,不再住宿,而是走读,方便她照顾宋锦宁。
不过她的照顾,并不是要她和邢嫂、尤嫂一样贴身照顾宋锦宁。
她和她妈妈罗欣雪一样,只是负责管理贴身照顾宋锦宁的那些家政人员,比如邢嫂、尤嫂这样的人。
所以她可以一边走读大学,每课的时候,就回来监督家政人员。
而邢嫂和尤嫂,就是罗嘉兰接手之后,亲自给宋锦宁换的家政人员。
之前照顾宋锦宁的家政人员,并不是邢嫂和尤嫂。
罗嘉兰听到这里,心里咯噔一声,抽泣都停止了。
“……侄女照顾生病的婶婶是人之常情,但是霍家人怎么也没想到,这个口口声声叫着‘婶婶’的侄女,却是心怀鬼胎,为了谋夺属于霍家的财产,掩盖自己的真实身份,对宋锦宁起了谋害之心。”
蔡胜男这时精神一振,嘴角噙笑,眼里闪着嘲讽的光,意味深长地看着顾念之,举手说:“反对。控方律师用臆想代替证据,污蔑我的当事人。我的当事人并没有谋杀宋锦宁女士的动机和行为。我有证人可以作证。”
她这么说,就开启了盘问双方证人的时刻。
法官点了点头,面无表情地说:“反对有效。控方律师,请注意你的陈词,不要带过多的个人感情色彩。”
顾念之抿了抿唇,缓缓坐了下来。
法官见顾念之不反对,便敲了敲法槌,说:“下面由控辩双方盘问各自的证人。请证人上来验证身份,宣誓,然后去隔壁的房间等候传唤。”
今天是第一次庭辩,控方只带了一个证人,就是霍冠辰。
被告则带了两个证人,邢嫂和尤嫂。
她们离开霍家之后,一直被特别行动司监控,但蔡胜男找到她们,说服她们给罗嘉兰做证人,她们仔细考虑之后,还是同意了。
说话间,几个工作人员拿着表格和证件过来,分别验证霍冠辰、邢嫂和尤嫂的身份。
同样是要验证他们的指纹、虹膜和Dna,以免有假证人的情况出现。
而且需要控辩双方的律师认可这些检测结果,才能正式上庭作证。
Dna的检测结果会滞后几天,但是指纹和虹膜是可以马上有接结果的。
顾念之和蔡胜男各自看了对方证人的身份验证材料,分别在对方的表格上签字,表示认可证人的身份。
证人身份核实之后,有法庭的工作人员带领,到法庭旁边的房间等候传唤。
他们在这里有专人看着,不能互相交谈,也不能看手机或者电脑,基本上只能干坐着,或者看看房间里面事先放的一些法律杂志和法规法典。
证人出去之后,法官再一次向控辩双方确认她们的意图。
顾念之说:“我们坚持控告罗嘉兰故意杀人罪,没有改变。”
蔡胜男也说:“我为我的当事人做无罪辩护,没有改变。”
这就是要把官司继续打下去的意思。
法官抬了抬手,说:“那由控方开始传唤证人。”
这也是法庭一贯的做法。
先由控方,也就是原告,阐述自己的指控,然后列出证据,最后用逻辑把证据串起来行成令人信服的证据链,证明自己的指控。
接着才是辩方出手,反驳控方的指控。
不管是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确认举证责任很重要的一条原则,就是谁主张,谁举证。
比如告对方谋杀,当然要拿出自己的证据证明对方谋杀,而不是让对方证明自己没有谋杀。
就像你说你邻居杀人了,不管你是大庭广众之下当着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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