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目的就是系统签到任务!
第一次签到是踏入吐蕃国境,第二次签到则是在布达拉宫。
而第三次签到就是在突厥国境的狼居胥山!
此次秦牧前往大唐,除了带着迎娶公主的目的,另外一个最重要的目的,就是去狼居胥山。
无论是否劫持了长孙无垢和长乐,他都必须要去那里签到!
不过好在一切都是有惊无险。
再加上身边还有李存孝这样以一敌万的无敌战将,人一切都不在话下。
几个时辰之后。
秦牧终于出现在了逻些城外。
此时的逻些城门口。
无数的百姓静静的站在那里,目光中满是虔诚和期盼。
他们……
在等待自己的王!
刚一踏入吐蕃境内,魏忠贤便直接命人快马加鞭赶到逻些城,让张居正、刘伯温、严嵩等辅政大臣准备迎接陛下归来。
消息不胫而走。
整个王城轰动了。
整个吐蕃也轰动了!
人们纷纷涌上街头,欢天喜地地准备迎接秦牧。
这几个月以来。
整个吐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在张居正等人的治理之下,曾经被称为野蛮之邦的吐蕃,如今竟成了天府之国!
部落全部消失,子民全部迁入城内。
开垦土地,灌溉农桑。
再加上秦牧创立的科学院,几乎每天都有一个新花样,变了法的让这片大地变得越来越好。
官道铺的平坦自如,四通八达。
矿产开采昼夜不停,各种从未出现在这片土地上的商业机构,如雨后春笋一般,纷纷冒了出来。
这片古老而又萧条的大地,再次焕发勃勃的生机。
而这一切最受益的自然就是当地的子民百姓。
曾经他们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甚至连基本的安全都保障不了。
可如今在秦牧的统治之下,这些人吃得饱,穿得暖,而且再也不用担心不知何时就会被人杀掉。
路不拾遗,夜不闭户。
如今已经成了吐蕃各地治安的标准。
如此圣明的统治,何人不愿心甘情愿的臣服?
人同此心,心同此理!
当地的子民都纷纷将秦牧当成普渡众生的神明,对他的信仰也已经达到了巅峰。
傍晚时分。
秦牧一行人终于赶到逻些城。
“陛下万岁!陛下万岁!”
当他们出现的时候,城门口的百姓发出了阵阵山呼海啸般的欢呼声。
与其说是欢呼,不如说是狂热的呐喊!
人们仿佛在用自己的生命呐喊,如此来表明自己对秦牧的最至高的崇敬。
虽然秦牧此时已经乔装打扮,可在张居正等人的指引下,他们依然认得那个为首的少年。
一时间。
礼炮齐鸣,号角呜咽!
盛大庄严的场面,甚至要比万国朝贺的长安城更加壮观!
“哇!这里就是吐蕃的王城吗?好壮观啊!”
“母后,这里怎么和你曾经和我说的不一样啊?”
坐在车厢里的长乐好奇的将小脑袋探出窗外,乌黑明亮的大眼睛眨了又眨,努力想要将眼前的情景刻在脑海里。
“这……”
长孙无垢俏脸一红,感觉有些尴尬。
在她的印象中,吐蕃的确是一个极为恶劣的国家。
这里还是以部落的形式生存,根本就没有城市的概念。
甚至还茹毛饮血,连生火做饭的基本能力都没有。
可一路走来。
长孙无垢惊讶的下巴都快掉下来了。
平坦的道路,生机勃勃的农田。
甚至还有很多在大唐看不到的庄稼。
来往的路人穿着整齐,也不像是如毛饮血的样子。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难道曾经来这里的使者所说的都是假的吗?”
长孙无垢实在是百思不得其解。
震惊的不仅仅只有她们母女二人,还有距离他们不远另外一辆马车上的文成公主李雪雁!
这一路走来。
李雪雁竟然丝毫不知道长孙无垢与长乐的存在。
魏忠贤和禄东赞二人通力合作,竟然将此事瞒的天衣无缝!
不愧是秦牧的得力助手。
此时的李雪雁瞪大了眼睛,望着最前面的那道年轻背影,瞳孔不停的闪烁抖动。
“他!他就是吐蕃国君!?”
直到此时此刻,李雪雁才终于知道这些日子以来与自己相伴的那个吐蕃少年,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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