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任何敌对国家宣战,大明帝国皇帝有权分封王爷及公侯伯子男等各级贵族,大明帝国皇帝有权任免各级官员等等,列了一大堆,不过都是些正常的权力,没有什么无法无天的权力。
这世上还真没出现过一部法典说明皇帝的具体权力,按传统的观念,皇帝就是天子,想干嘛就干嘛,一个皇帝权力的大小完全取决于他的能力,如果能力强,那么想怎么样就能怎么样,如果能力弱,那么就有可能被人挟持,变成一个傀儡。
从来就没有人认为一部法典就能约束皇权和维护皇权,从这点来说,这个《大明崇正律》就已经有点惊人了,但是,接下来的条文却更加的惊世骇俗。
因为接下来规定的是皇帝的义务,比如大明帝国皇帝有义务保护大明的领土,大明帝国皇帝有义务促进大明的繁荣昌盛,大明帝国皇帝有义务培养好自己的继承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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