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安镇,西井街。太阳刚刚西沉,集市上行人寥寥。包子铺门口铁锅上叠着几个蒸笼,冒着热气,随着热气铺面而来的香味勾着过往的行人。
离包子铺不远的地方,林家药房如往常一般早早关了门。
秀秀与林郎中各占一端,隔着桌子对坐。林夫人抱着女儿坐在一边的床上,阿暨则陪着林家的公子蹲在地板上玩鲁班锁。
林家世代行医,治病救人无数。高门望族,江湖豪杰中有觉得救命之恩,金钱无以为报的,便赠予林家信物,承诺他日林家人持信物,其家族后人,有求必应。到林家在盛京消失的时候,共有信物十三件,被人称为飞花十三令。
秀秀说阿暨的父亲不是贪心的人,他只想取其中永乐候府的信物一用。秀秀从不做偷鸡摸狗的事情,这东西她不偷拿,也不白拿,她取了自己身边最贵的物件,同林家人换永乐候府的信物。
桌子上,一个雕花的黄花梨盒子里,鸡蛋大小的珍珠在灯下流光溢彩。
“百年以上的老蚌才结得出这样大小的珍珠。这珠子吸收了日月精华,能储存平日里照到的光线,在没有光线的地方,珠子自己也能发光。价值连城的宝贝,换你那永乐候府的信物。”
秀秀自顾自的说着话:“我不知道林家惹了什么麻烦,为什么要隐居在此。但你住在瑶安镇的消息已经传了出去。你把那信物交给我,我不仅给你这颗珠子,还能帮你一家六口在南疆寻一个地方继续隐姓埋名。哦,对了,还能帮你们解了我刚刚下的蛊毒。”
林郎中听了这话,什么都不说,只是默默的看着和阿暨一起玩鲁班锁的林家公子。
“你这样,显得我很尴尬。”秀秀挠了挠自己的脑袋:“我又不白要你的东西。”
“不知夫人的儿子几岁了?”林郎中莫名其妙的问起阿暨来。
“再过两个月就十三了。”
“我儿林孝之也十三了。孝顺的孝,总之的之。给他取这个名字,本意只是希望他做个孝顺的孩子。孝之刚出生没多久,林家被一把火烧了。逃出来的时候,孝之的脑袋撞在了马车上,现在还像个四五岁的孩子。为了逃出盛京,林家的飞花十三令只剩下十二个了。”
“夫人,你久居南疆尚且能得到我们一家人的讯息,想必我们的仇人也快上门了。这珠子我不要,林家的十二个信物也都给你。我只求你带着孝之和我女儿曦月一起走,找个安全的地方安置他们两姐弟,再给点能活命的银钱。”说完便让林夫人捧来一个刻着林字的盒子,连同桌上的盒子一起,递到了秀秀手里。
秀秀愣了一下,接过盒子,嘟囔着嘴:“要走一起走呗,又不缺你夫妻两的位置。”转手把手里的东西递给了阿暨。
“还请夫人立刻出发。”林郎中将女儿拉过来,把女儿的手递到了秀秀的手里。
还没等秀秀说什么,屋子里的灯突然灭了。沉重的脚步声从屋顶的瓦片上传来,来人并不打算隐藏踪迹,视屋子里的人为待宰的羔羊。
暗器切割着空气发出咻咻的声音,秀秀将林曦月推到阿暨那边,护在三人身前:“阿暨,看好哥哥姐姐。”说完,便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瓶子,瓶子里,一只只发着光的小虫子飞了出来,围着四人照明。这种叫腐萤虫的虫子并不稀罕,在沼泽里抓来养在放糖的瓶子里,可活三十日。只要将一种沼泽中生长的野草晒干碾成末撒在身上,这虫子便会围绕在周围飞舞,直到身上的野草味道散去,虫子也便飞走了。腐萤虫难抓,价格昂贵,富贵人家买来取乐,秀秀则随身带着当照明用。反正钱多,乱花。
灯光亮起的瞬间,阿暨看见,房间里多了十来个蒙着面纱的黑衣人,林家夫妇躺在地上,身下的大片的血迹还在扩张。曦月跪倒在地上,紧紧的抱住弟弟。为首的黑衣人身形消瘦,目测两米以上,如同一个鬼影一般。
秀秀丝毫不慌:“我和我儿子与林家的人可没有关系,能不能放我两走。”
“呵呵呵呵呵,夫人想多了。”鬼影开口说话,声音尖利。
“那能不能放小孩走?”
“自然也是不能的。”
“那就没得谈了。你们都得死在这了。”
秀秀说完,挠了挠头,手指扒拉着头上的步摇,那步摇的末端是个银子做的小铃铛,铃铛没有铛簧,平日如何晃动都不会发出声响,此时,在秀秀的拨弄之下,叮叮当当的声音在寂静的夜里传开,宛如黑白无常手中的索命铃。除了那领头的鬼影与一个身形壮硕的巨汉,其余黑衣人纷纷倒地不起。
那领头的黑衣人见状,心中一惊。眼前的女子身穿一身蓝色锦绣衣裙,外披着成色极好的雪狐裘。本以为她只是个来看病的富家夫人,却不想还有悄无声息的杀死这么多人的本事。
“夫人好本事。我这个人,对暗器颇有研究,不知夫人使的是哪门的暗器?”
“暗器?”秀秀都快笑出了声:“我倒还想问问你两是不是活人,不用喘气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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