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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

第三二五章我们来了就不会再走了(为护法凤羽舞菲万赏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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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众将士听后,自然是哄然大笑。

全旭拍着猛拍胸口:“跟着我,你们绝对不会吃亏的!”

这些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士兵是最淳朴的,胃口对了,连命都可以卖给你。

全旭虽然不像古代名将一样跟他们同一口锅子吃饭,同一个帐蓬睡觉。

可是,全旭有好几份军功摆在那里,赏赐从来不打折扣,军饷一天不会晚,一文不会少,吃的比地主老财都好,自然很得人心。

“我教大家唱一首歌!”

全旭跑到长城炮的皮卡车上,全旭发现这种皮卡车越野性能不错,皮实耐操,关键是价格便宜。

他就追加了几辆,除了五辆负责充当鹰隼三型汽油无人机的发射车,还有五辆则是充当指挥车,音响车。

比如现在,全旭就弄了一排价值十几万的音箱,他坐在皮卡车里,拿着话筒,开始喝歌。

“狼烟起,江山北望……”

“浮生劫,刀剑如梦花飞雪,生死决,好梦凝彩月……”

“向前向前向前!我们的队伍向太阳,脚踏着祖国的大地,背负着民族的希望,我们是一支不可战胜的力量……”

“祖国遭受了侵犯,热血男儿当自强,喝干这碗家乡的酒,壮士一去不复还……”

“万人一心兮,群山可撼。惟忠与义兮,气冲斗牛。主将亲我兮,胜如父母。干犯军法兮,身不自由……”

随着全旭将自己熟悉的,或者激昂的歌曲,交给了众将士,众将士们唱得理直气壮,激昂的歌声响彻云霄。

激昂的歌声中,全家军战意昂扬,一路疾驰,直奔金州卫。

终于,崇祯二年三月十三日,全家军先头部队抵达了金州卫。

金州卫,其实也可以说是金州城。

外围是一道城墙,里面密密麻麻的全是房子,十几条街道贯穿东西南北,将这些房子切割来开。城里面有军营,有水井,有作坊,有粮库和军械库存放粮食和军械,说白了,就是一座军事要塞。

自从天启二年,也就是说八年前金州卫失守,然后又被屠戮,带座卫城都破败得差不多了,那堵至关重要的城墙被拆得七零八落,到处都是洞,小孩子可以很轻松的进进出出。

城内的房屋,几乎大都没有了屋顶。

房屋间在空地上,干枯的野草半人高,全旭的心情变得极坏,整个卫城到处都是累累白骨,有成年人的尸骨,也有孩童的尸骨。

在一处尚未完全坍塌的土坯屋里,一个木床上有一具逞现大字的尸骨,尸首的手掌都被钉在了床上,四肢骨骼都骨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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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具尸骨由于盆骨较大,明显是一具女尸骨,可以想象这具尸骨的主人生前也遭受了非人的折磨!

全旭走到街道上,看着临墙的墙壁上,挂着一颗颗骷髅头,在吹动下,这些骷髅头发起呜呜的呜咽声。

全旭拿着对讲讲,下达命令:“炮兵、火铳兵准备鸣枪鸣炮!”

随着全旭一声令下,全家军火铳兵立即下枪,装填火药,当然不需要装铅子,火炮炮兵也只装填发射药,并不装炮弹。

“预备,放!”

一百六十二门一零野炮,七千八百余支火铳,向空开枪。

“轰轰轰……”

“砰砰砰!”

整个金州卫城外,硝烟弥漫。

全旭以为整个金州卫城已经没有了人烟,然而,随着阵阵炮声和枪声落下,从金州卫城的废墟里,犄角旮旯里钻出数十上百人。

他们的衣服纯粹就是一堆用绳子穿起来的碎布片,瘦得皮包骨的脸看不到一丝鲜明一点的生命痕迹,就这么茫然看着,看不到半点情绪波动。

一个黑瘦黑瘦的少年,看着全家军将士身上穿着的鸳鸯战袄,握刀执枪,队型森森,长枪如林,军刀如墙。

他上前壮着胆子问道:“你们是朝廷的官军吗?”

全旭的眼睛有些红了:“是!”

少年捂着脸哭泣起来,慢慢的百余名幸存者,也不知道他们是如何活下来的,他们裂开嘴,无声的哽咽着。

“我们来了就不会再走了!”

全旭道:“我们头顶的天,是大明的天,脚下的地,是大明的地,我们将誓死捍卫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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