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352年,元至正十二年。
此时大元皇朝的统治者是元顺帝,孛儿只斤·妥懽帖睦尔。
此时距离黄金家族入住中原,已经过去了整整八十七年。
在这近百年的时间里,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天下民不聊生。
去年五月,刘福通在颍州率众起义,以红巾裹头,称红巾军。率部西进河南相继攻克项城、罗山、真阳等地,队伍迅速发展至十余万人。
在刘福通起事后的短短不到一年时间里,天下响应者云集,大小起义多达三百余起。
一时间,华夏大地遍地烽火狼烟。
大元的军队把叛军杀了一茬又一茬,杀得刀都倦了,可是叛军丝毫不见减少,反而如同星星之火一样,在天下各处冉冉升起。
…………
亳州城外四十里。
一名身披衣粗布披风的男子,牵着一匹马背上放着包袱的驮马,浅一脚深一脚的在雪地里行走着。
“正所谓瑞雪兆丰年,只是不知道今年有多少人熬不过这个冬天,看得到春天哟……”
朱久紧了紧露出许些的貂皮,抬头看了一眼天上飘着的鹅毛大雪,轻轻的叹了口气。
自打从亳州城出来,朱久时不时的就可以看到道路两旁的尸骸。
这些早已被冻成冰雕的尸骨大多是果着的,身上的东西早已被路人拿走,只有少数身上还披着满是布丁的破布。
那些身上还有衣物的并不是路人良心发现,而是人才刚凉,别人还没来得及下手罢了。
或者,这些人还有一口气,还没凉透,所以别人才没有下手把他们洗劫一空。
朱久若无其事的牵着马,对这一切视若无睹。
他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半年了,对此早已经免疫了。
是的,朱久不是这个时代的人。
他来自二十一世纪,当初只是因为一场酒醉,醒来以后就来到了1352年。
刚重生时,朱久雄心满满,打算凭着领先千年的记忆,参照小说主角的模板打算大干一场的,可是现实马上就给了他一记响亮的耳光。
在这个时代,元朝把人分为四等。
第一等是蒙古人,天生的统治者。
第二等是色目人,天生的贵族。
第三等是汉人,第四等是曾经的南宋人。
三、四等人可以归于同一类人,也就是天生的奴隶。
在元朝的统治下,三、四等人甚至还不如一匹马。
根据元朝的法律,如果蒙古人和色目人殴打汉人,汉人不能还手,只能跑到最近的官府求救。
如果汉人不幸被打死了,那么蒙古人只会被罚当兵出征,象征性的几个铜板,比私杀马的惩罚还轻。
不幸的是,朱久恰好就是属于三、四等的汉人。
具体是第三还是第四等,朱久也不清楚。
他只知道,两者并没有太多的区别。
更可悲的是,朱久的全家早在他十岁的时候就全部饿死了,只留下这一根独苗。
这根独苗以乞讨为生,好不容易熬到了十八岁,可还是没熬过一次感冒。
而朱久恰好也是这个时候来到这个时代,接手了这具身体。
开局一个碗……
朱久觉得,自己真的是丢尽了穿越大军的脸了。
来到这个世界后,经过几个月的努力,朱久成功进入到一家酒楼上班。
他从小二做起,获得了一个在酒楼里举足轻重的职位,掌管财政大权的账房先生。
就当朱久以为自己终于找到了一张长期饭票,可以在这个时代安顿下来的时候。
他无意中发现,客栈囤积一大批兵器。
朱久旁敲侧击之下才知道,酒楼的郭老板竟然要造反!
发现郭老板要造反的第一时间,朱久立即就开始谋划着离开的事情。
倒不是朱久怂了,而是郭老板在他眼里就是一个必死之人,他只是不想陪着郭老板一起死而已。
作为一名穿越客,朱久当然知道,这大元朝是迟早要完的。
可是大元朝完归完,却不代表着郭老板会有什么好下场。
这可是濠州!
明太祖朱元璋起事的龙兴之地!
在这个地方起事,哪怕郭老板这次造反成功了,最后也逃不过一个死字。
到时候,作为郭老板的马仔,朱久当然也逃不过凉凉的下场。
所以,不管郭老板如何笼络,甚至许诺要把老家的女儿许配给自己,也没动摇朱久要离开的决心。
“郭老板你别怪我,是你自己要找死的,我可不想给你当垫背的。”
朱久看着濠州城的方向说道:“这狗日的世道,这反肯定是要造的,但是跟谁混就大有讲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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