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都,正午。
当所有人都在急急忙忙穿梭于都市之间,只有程铖一人迷茫的站在刚应聘完的大厦下,不知所措的望着够来走去的行人。程铖,毕业于魔都复旦大学,本来毕业后可以拥有一份不错的工作,但是因为毕业前得罪了系主任,在学校档案做了手脚,导致毕业后去任何公司去应聘都失败了。
这已经是第十六家公司了,已经把程铖的信心和希望给毁灭掉了。程铖自己也不知道能去干嘛了,再过三天房租就要到期了,没钱交房租,也就没办法在魔都生存下去了。
程铖自己也没办法给家里打电话,因为家里条件并不好,读书四年已经花光了家里所有开销,程铖完全开不了口。
此时电话响了起来,程铖一看,是自己谈了四年的女朋友何洁,现在唯一能给到程铖温暖的貌似也只有她了。
“喂,亲爱的,怎么了。”程铖此时强颜欢笑的问着女友。
“程铖,我们分手吧。”何洁残忍的对程铖说出了这句话,这也是她这段是一直想说的话。
程铖听到这句话,瞬间感觉整个世界崩塌了,因为大学四年在一起,两个人一起生活了四年,程铖已经感觉离不开何洁了。
“为什么?是我哪里做错了吗?”程铖强忍着泪水问到。
“不为什么,我们都是成人了,你找不到工作,给不了我想要的生活,我觉得我们就这样分开吧,对你和我都好。”
“是因为赵俊杰吗?他一直在追求你,家里也有钱,你就为了金钱选择忘记我们这四年的感情吗?”程铖不甘心的问到,因为他知道赵俊杰一直在追求他女朋友,现在也只有可能是因为和赵俊杰在一起。
“没错,我和赵俊杰在一起了,他能够带我逛高档的商场,带我吃我没吃过的东西,能够给我买我想要的东西,而你,什么都给不了,就这样吧,不要再联系我了。”何洁残忍的挂掉了电话,转身走向了还在等待她一起去酒店开房的赵俊杰,穿着赵俊杰给她买的新款包,新衣服。
程铖望着手机,泪水还是止不住留下来了,因为大学四年,程铖一边努力学习,一边打工赚钱,就为了让女朋友吃好点,穿好点。大学四年除了牵手,亲嘴,其他都还没做过,只因何洁说过她要在结婚的时候再给他。
结果现在因为现实,?可能何洁已经爬上了赵俊杰的床,而自己,就是那个舔狗,失去了一切的舔狗。
程铖拖着沉重的步伐走在大街上,脑袋里已经没办法正常的工作了,被工作和爱情双重的打击,已经快压垮他了。
走到一个施工地前,看到了那里正在招工,程铖看了看自己的钱包,摇了摇头,没办法了,只能去做体力活了,至少,先让自己活下去。
“老板,这里招工吗?我可以做体力活。”程铖找到了工头。
工头看了看程铖体格,也还算健壮,1米84的格子,看起来挺有肌肉的,也就答应了他,让程铖刚开始铲沙子。
程铖一铲一铲的工作着,也许是分手的打击过于强大,导致他仿佛有使不完的力气,把仇恨化成了力量,让工头看到了都准备给这个小伙子加点钱。
铲着铲着,突然发现铲子好像铲到了什么硬东西,程铖赶快刨开沙子看了看,好像是一块玉。
程铖左右看了看,其他人好像都没注意到这里,程铖假装系起鞋带,迅速的把古玉放进了口袋里,再继续去铲沙子。
程铖又被工头换了工种,去抬钢筋,很重的,需要两个人一起。
配合程铖一起搬的是一个叫道叔的大叔,一起把钢筋搬运到货梯那里。
道叔一不小心手滑了,钢筋掉了下去,而程铖这边还在搬着,钢筋瞬时变重,划破了程铖的右手,鲜血直接溜了出来。
道叔连忙过来道歉,看着狂流不止的鲜血感觉十分亏欠,连忙拿着600块钱让程铖去外面诊所看看,程铖只要和工头说了一声,向门诊走去。
程铖想从口袋了拿出卫生纸先止住血,可以口袋比较紧,那块玉在上面,只能先把玉拿出来。
可当划破的手碰到那块古玉的时候,突然手上的鲜血被玉给吸收了进去,手上的血全不见了。
这可吓坏了程铖,这完全和他的世界观人生观发生了违和,都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眼花了。
但是手上的伤口确实存在,可以鲜血却不见了,这真的是活见鬼了,看来要好好研究下这块玉了。
去了诊所打了破伤风,做了包扎,看样子是做不了工了,只能回去找工头说了情况,把今天做的钱结算了。
工头看这也算工伤,给程铖500块钱,算是弥补他了,让他以后别再来了,不适合年轻人。
程铖只好拿着钱走了回去。
在楼下小卖部买了一桶方便面,一瓶可乐,就走了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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