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日早朝。
有官员上奏,请李默发布诏令避讳”世、民”二字。
历史上,李二在登基之前就已经发布诏令,说:“依礼,二名不偏讳。近代已来,两字兼避,废阙已多,率意而行,有违经典。
其官号、人名、公私文籍,有‘世民’两字不连续者,并不须讳。”
所谓”二名不偏讳”,意思就是如果是两个字的名字,不用全部避讳,比如周民、王世。
所以李二就说了:按照圣人制订的仪礼,应该是”二名不偏讳”。可是近代以来没人遵守这条规矩了,两字的名字两个字全都避讳,弄得乱七八糟。
所以我现在下命令,无论是官号、人名,还是官府或民间的文件图书里,只要”世民”两个字没连在一起,就不用避讳!
这一点,李二还是很开明的。
李默毕竟已经毕业多年,初高中时学习的历史,大方向还能记得,但具体到细节,就很难了。
想想也是:有谁能在毕业多年后还百分百记得高中时学过的天文地理、数学物理公式、历史事件、诗词古文,一点不差地把他们全背出来呢?
所以这避讳的事,直到现在被大臣提出来,他才想起。
于是他又讲了个笑话。
“说古时候,有个州的太守名田登,为人专制蛮横。
因为他名登,所以不许州内的百姓在谈话时说到任何一个与‘登’字同音的字。
于是,只要是与登字同音的,都要其它字来代替。
谁要是触犯了他这个忌讳,便要被加上侮辱地方长官的罪名,重则判刑,轻则挨板子!
不少吏卒因为说到与登同音的字,都遭到鞭打。
很快,一年一度的元宵佳节即将到来。
依照以往的惯例,州城里都要放三天焰火,点三天花灯表示庆祝。
州府衙门要提前贴出告示,让老百姓到时候前来观灯。
可是这次,却让出告示的官员感到左有为难。
怎么写呢?用上灯字,要触犯太守;不用灯字,意思又表达不明白。
想了好久,写告示的小官员只能把‘灯’字改成‘火’字!
这样,告示上就写成了‘本州照例放火三日’。
告示贴出后,老百姓看了都惊吵喧闹起来。
尤其是一些外地来的客人,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还真的以为官府要在城里放三天火呢!
于是大家纷纷收拾行李,争着离开这是非之地。
当地的老百姓,平时对于田登的专制蛮横无理已经是非常不满,这次看了官府贴出的这张告示,更是气愤万分,忿忿他说: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是什么世道!”
这个笑话通俗易懂,寓意又明显,很快令众大臣笑成一片。
二字不用避讳的诏令也很容易被众人所接受。
然而接下来,一个官员的提议却让李默心生警惕。
“陛下,这‘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寓意实在是妙极了!
臣以为:这印刷术也类似,既然有利于文化传播,应该大力推广才是,包括陛下所说的报纸,也应该在各州县推广!”
李默心中冷笑不已。
在想到《大唐日报》这个概念时,深谙此道的他,早就明白渔轮掌握在自己手里的重要性!
在此之前,天下的渔轮,是在谁手中?
读书人!
因为平头百姓大多是文盲,得到的消息,只是读书人从书籍中了解到的东西。
而读书人又主要是为谁所掌控?
五姓七望,世家大族!
所以,对隋炀帝杨广的评价,或许有符合史实之处,但也一定有夸大抹黑之处!
这就是掌握渔轮之人面对与自己利益有冲突之人时必然会做的事!
比如后世掌握国际渔轮的阿妹利卡对种花家几十年如一日、不遗余力的抹黑。
《大唐日报》的印刷权,一定要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不光如此,审核、定稿,必须由自己亲自完成!
而且,要有严格的保密规定!
报纸发出之前,决不能透露任何消息!
将活字印刷术的版权收归皇室所有,也是未雨绸缪。
任何私自印刷的行为,都是违法,可以直接逮捕诛杀!
这样就可以防止世家大族偷偷搞民间小报,通过渔轮与皇室对抗!
如此一来,若是李默要对付拿下某个官员或者对付他背后的利益集团,只需以皇帝的名义在报纸上刊登文章,将他们的罪过一一列举,让全天下人通过报纸看到,这是官方的态度!
那他们就是有天大的本事也翻不了盘,除非造反!
在其他小事上,可以不避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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