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洛:“恩,他们应该是在户部准备了很多烂账。我要是调动那里的官员,他们也会听命,但是,那里的账目有多少?让一个不那么懂行的人参与进去,出事有多容易?”
“这是他们给我准备好的陷阱。现在,最好是不要动。”
汉弗拉:“您这么想肯定是有道理的。但是,那些普通工作人员....”
王洛:“把事情给他们讲清楚就是。”
“如果我是个虚荣心特别强的人,就会打肿脸充胖子,认为这种事是严重的侮辱。但你觉得,我是那种人吗?”
“...把事情对那些人说清楚之后,他们会恨我呢?还是会恨那些具体执行,具体不给他们钱的人呢?”
汉弗拉:“呵呵,恐怕,还会有相当一部分人抱怨您。”
王洛:“随便了,不管它。我刚才又准备好了一份报告,有关律法的。”
汉弗拉:“哦?还是您之前说的,动态律法的进一步内容?”
王洛:“不,主要是对法律业界工作人员的批判。”
“法律是什么?尽管它经常被用来作为保障某些群体和阶层利益的工具,但实际上,那并不是它的本意。”
“归根结底,一个群体内部实行的法律,是为了协调其内部矛盾和资源分配;保障其在与外部群体对抗时的竞争力;引导其内部成员倾向的行为---以便促使整个群体发展的更好的工具。”
“而当前,国内的很多法律界的工作人员,认识不到这点,为了简单省事,对来自国外的律法全盘照抄,而完全不顾国内的情况。这种可耻的做法,造成了一系列的严重后果。”
“他们往往振振有词,说什么‘这虽然不是最适合的,但已经是现有条件下最好的了’。而在这样的话背后的真相,其实就是懒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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