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这个,好像真的不行。
“陈凡,你怎么发现的?”
“没啥好发现的,就演算呗,你说用列举法证明,但是你写了三个就得到下一步,这个一般情况是对的,可是这道题不是呀,这道题没有取值范围,你如果标注是正整数那么可以,可是这不是正整数。”
这,该死,果然出了问题。
全部数字,正整数,哪个大,大家自然是懂。
那么也就是说,陈凡的这个证明,可能就是最标准的答案,但是这道题的答案,是50年的一道题国际奥数题的答案。
难道说,这么多年都没人发现?
卧槽,这是重大的失误呀。
“那陈凡,你觉得这道题怎么弄,能按照这个方法走。”
“在取值上标注正整数,并且在两个条件写好,就可以了,你少写了一个,我当时还以为是题目错误了呢,但是想了一下,这么大的考试,应该不会出错吧?”
有人在老曹耳边说了点东西,老曹羞愧的低着头。
他确实错了,少写了点东西。
但是少写了,你都给证明出来了?你是魔鬼吧?
ps:求支持,谢谢大家了。
来源4:http://b.faloo.com/856555_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