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居鲁的作风一向谨慎。
在过去的七天里,就连在路上喝的水,他也只会从很大的河流或湖泊中打,并且水还要静置一天,才会煮沸了喝,生怕有人下毒。
有时候到了饭点,居鲁停下马车,在空地上做饭时,爱莎瞧着有些地方的风景挺好,想过去看看,居鲁都不会同意,非得等吃完了饭,再陪着她一起去,哪怕那些风景距离居鲁也就几十米而已。
受了居鲁的影响,本来性格比较活泼、大大咧咧的爱莎,现在也变得比较内敛含蓄了。
所以,她对居鲁今天的决定十分不解。
居鲁解释道:“要是在红叶城,我肯定会去住那家我常住的旅馆,但霜草城我并不熟悉,所以还是冒险者公会的简陋房间比较安全。
尽管这里鱼龙混杂,但只要处于冒险者公会的范围,就没人敢杀人越货,不像外头那些旅馆,搞不好某间旅馆里从厨子到侍女,个个都是要人命的狠角色呢。”
爱莎吐了吐舌头:“原来如此。”
“小兄弟,你挺懂行啊,看你这样子,少说也是混了三年的冒险者吧?”一旁,一个中年男人搭话道。
居鲁和爱莎看向对方,只见此人约莫三十多岁,长相憨厚,身高只有一米五。
虽然个子不高,但此人却给人一种孔武有力的感觉,尤其是他的一对手臂,异常粗壮,青筋显露,若是对比起普通的一米五的男人,他的胳膊得有人家的三倍大。
他还有另一个地方异于常人,那就是他的鼻子,也比一般人的鼻子大了一倍。
“矮人族?”爱莎惊呼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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