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乃甫手里拿着酒囊站在山梁上,注视着山道里大洼村停下的那队人马.离得太远看不清也听不见这队人的动向,但人数大概能有五六十人,马有百十来匹,显然这是一块大肥肉,不能错过.
看着这队人分出十余骑向四方逸去,知道不是去沂南、沂州、两城去报信,就是侦探自己人马的消息。如今现在这山东地面归李全夫妇管制,从装束和配备的装备看,这一队人马自然是李全的军队无疑了。就是不知道这队人马是干什么的,望见队伍中还有两辆马车被众骑士团团围在当中,身份看来是相当重要的.大宋缺马,正规军都如此,何况义军更是紧缺.一次就能出百十来骑随行护卫,这队人马一定不能放过,说什么都要留下.
乌乃甫主意已定,点手招过一名百夫长,命他抽出二十人暗暗尾随那报信的十余骑兵,半路予以截杀,仔细查明这批队伍的底细.接到命令的人纷纷领命而去,乌乃甫躺倒在一个杂草窝里,双手枕在脑后,静静的望着天空发呆.
自己出生在大金的西京(今山西大同)祖先曾跟随太祖(完颜阿骨打)灭了长期欺压在女真人头上的赫赫不可一世的大辽,又随宗弼大王破了全天下最富裕繁华的汴京城,接着又南下,搜山巡海的把宋廷的小皇帝逼到海上躲避女真勇士的追杀.自己的祖先因军功一直做到猛安(万夫长),从出生自己就是锦衣玉食,奴婢成群.随着宋廷向大金称臣纳供,战争就渐渐的没了,南边的宋廷就是大金的仓库,予取予求.南人的东西是真好啊!女人也比大金的女人漂亮有韵味.这天下如果就这么承平下去可有多好!
太平久了,整个大金国上上下下都流行南人的东西,一个花瓶,一本刚刚发行的书,一件衣服,一个南人的奴仆,在大金国都价值不菲.有钱有身份的人家开始从衣食住行到谈吐举止都变得和南人一个样了.只有那些老顽固还从骨子里警惕轻贱南人,口口声声说这种奢靡之风是慢性毒药,曾经纵横天下的契丹勇士就被这慢性毒药给腐蚀没的,最后像那些汉人一样懦弱无能,武勇之风干涸殆尽.可大部分人理都不理这些废话.自己也是对此嗤之以鼻.越来越多的金人都以会说汉话,家里有南人的东西为荣.谁家里的汉人奴仆多,尤其是南人奴仆多,无疑这家就是当地最有身份最有面子的,很多家族还聘请了南人或是汉人的先生为师,教导下一代族中子弟成为国家的栋梁.
自己家族也是一样,为自己和那三个兄长聘请了一位汉人张姓先生为师,那张先生风度翩翩,儒雅有礼,出口成章.宛如神仙.与我们金人相比,金人的粗鄙简直就是一群野人.难怪大宋被我大金铁骑征服了,可汉人却从心里瞧不起大金.连一个下贱的汉人奴仆对自己的主人从心里都是这个态度.
张先生有个女儿叫素秋,从小就随先生在府里生活,长得可是真好看啊!自从素秋进了府里,我那三个哥哥们总是欺负她,可我却总是维护她,后来大了才知道,哥哥们都喜欢素秋,为了表现自己在女人面前的优秀,才无缘无故的没事找事,好引起素秋的注意.可素秋却从心里嫌弃他们,甚至包括整个女真人.只有对我还好些.随着年龄大了,汉人的东西学得越来愈多,自己和几个哥哥变得越来越像汉人.直到有一天在街上为了救被几个金兵调戏的素秋,自己被打的遍体鳞伤,躺在床上三个月下不了地的时候,素秋衣不解带的服侍我的时候,为我流泪的时候,我知道素秋为我动情了.
就在我伤好的两个月后,素秋嫁给了我.随后五年间为我生了两女一男三个孩子,每天都像泡在蜜罐里一样甜蜜,那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每天和素秋下棋品茗,教孩子们识字玩耍.简直是神仙般的生活.本以为一家人就这样幸福的过完一生,哪知道大安三年(公元1211年)我大金四十五万大军竟被北边十万的蒙古野人在野狐岭全部歼灭.我三个哥哥也全部战死了.蒙古人那可是我们大金的奴才啊!如今竟敢以下犯上作乱,还把我女真勇士打的落花流水,这谁能相信呢?这还是当初那个令全天下畏惧的大金吗?都说女真不满万,满万就无敌可怎么才过去不到百年,当初天下无敌的女真勇士遇到蒙古人竟然像纸糊的一样脆弱,不堪一击.
西京城里的人都惊恐不安,有的人家已经逃了,可我家族世受国恩却不能逃,只能死守着这座城池.直到秋季的一天,那无耻的守将匕石烈胡沙虎,听到蒙古人来了,连蒙古人的面都没见着就弃城逃跑了,把一城的人全置于蒙古人的屠刀之下.还没等我一家人逃出西京,蒙古人就杀进城了,逢人便杀,鸡犬不留.如地狱里放出的魔鬼一样凶残暴虐.当日闯入我家的一队蒙古兵,领头的竟然是当初我府上的一个汉人奴隶,这个汉人奴隶当着我的面杀了我三个孩子,和一群蒙古兵排着队把素秋糟蹋至死.最后又把我吊起来用箭射,用枪扎来取乐.我哀求他们把我赶快杀了,好下去陪我的家人.可这帮魔鬼不答应,把我折磨到昏死就走了.
后来我被投降蒙古人的一个同族亲属给救了,足足养了一年身体才好.虽然伤养好了,但我的脸被箭射穿毁容了,身体被废,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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