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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界上总有事情让人感觉忘不了。
而作者就是这么一个有经历的人。或许,这种经历是一种财富,当我老了,回忆起来会是一种珍贵的东西。
说起为什么要走上作者这么一条不归路。
还要从许多年前说起。
那时候。
我从来没有想过我会成为一个作者,成为一个在我以前看来,生活非常无趣而又枯燥的一个人。
作者每天一半的时间都在码字。
外面的美好生活就像是另外一个世界的东西。再加上构建任何一个世界出来,都需要非常多的脑细胞。
当一个作者头发的数量可想而知。
好吧。
扯的好像太远了一点。
还是说说我为什么会成为一个作者吧。那完全是应为一个人,一个我大概一辈子都忘不掉的人。
第一次见到他,是在公交车上。
简单的短发,白净的脸,阳光的气质。手里拿着一个手机,坐着看,站着看,走着看。我很想提醒这位兄弟,同坐有位女孩注意他很久了,但他看手机那样的专心,我却没好意思打扰。
或许。
手机里有什么非常重要的事情吸引他吧。
我是这么想的。
然而。
下车的时候。
我却发现我和这个男生是同一站,与他并排站在后门等待下车的我不经意间瞟了一眼。
有些惊喜的发现。
这个男生的手机上所显示的画面我居然是无比熟悉。
“你也看斗破么?”我下意识的就问了一句。这句话刚问出口,我就有些后悔了起来。
和一个不认识的人。
自己为什么要搭话呀,万一被误会,或者是被直接无视的话,那该多尴尬,简直就是丢人现眼嘛。
我是一个非常自卑的人。
所以。
心中也是非常铭感。
就在我以为我会被男生无视的时候,他却是很是诧异的回头望了我一眼,带着不确定的口气开口问道。
“对啊,我看的是斗破,怎么,你一个女生也看吗?”
听到他的询问。
我心中微微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也是对他的好感度直线上升,猛点头回答。
“我也看,谁说女生不能够看斗破了,我给你讲,我还看很多同类型的小说呢,对了,你看到哪里了?”我因为身高比他高的原因,昂起头来,可以说是能够居高临下的看着他。
兴许是对自己身高的不自信吧。
他居然是垫了一下脚尖,有些不服气的回答。
“我看到主角融合异火了,你可能不知道,特别厉害。”
这句话里带着一种自信,好像,笃定我看的没有他远一般。是的,一般女生看书的速度是不及男生。
可我却是不一样呀。
我嘴角微微上翘有些得意的说,“你怎么才看到那里啊,我都看到……”
后面的事情我记得不怎么清楚了。
总之。
我和他就是这样认识的。
这是一个在平日里有些沉默寡言的男生,模样虽然长得文静清秀,还带着一种女孩子一般的感觉。
但事实证明。
他其实是一个人来疯。
几人相约出去玩,他可以一天不说一句话。但如果是和认识的人相约出去玩,他却能一个人说一天的话。
看着他滔滔不绝的样子。
我有时候就在想。
他女装的话应该很好看吧,或许,能够比女明星还要漂亮。那高琼的鼻子,还有大大我的眼睛着实让我羡慕。
“怎么又用这种眼神看我?”
他目光古怪的将我从思绪当中拉了回来。
为了不被他知道我在想什么,我只能是吐了吐舌头对他说,“要你管,我想什么管你什么事。”
随即。
我就跑到其他地方去了。
时间过的很快、
我和他关系也越来越铁了,几乎是无话不谈的朋友兄弟。因为我们有共同的爱好,看网络小说。
这是一个呗许多人看不起的爱好。
不过。
对我们而言。
网络小说却能带给我们很多的快乐,比他们那些装模作样说什么高雅情趣的爱好好玩许多呢。
日子一天天的过。
我始终无法忘记。
两年的一天。
大概是在一个下雨的晚上吧,吃过饭之后,他突然约我出来吃烧烤,在烧烤摊的灯火当中他欲言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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