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兴奋的神色消失了大半,我狐疑地把他手里的照相机抢过来,往前翻了几张,惊愕地发现除了几张风景照之外,几乎大部分都是我的照片。
我冷冷地看着他:“你是变态吗?
“不不不。”他连忙摆手:“你误会了,我是学摄影的,我觉得你很上镜。”
我把照相机里的照片一张张删完,然后把它摔在那人胸口,“我不介意拆了它。”
我不介意别人说我上镜但我介意别人没经过我的同意随便拍我的照片,尤其还是被一个男的尾随拍照片。
这不是变态是什么?
就在我以为我已经把这个家伙甩掉了的时候,回过头来发现他居然还在跟着我。
“你还跟着我干什么?”
他笑了起来:“和你一样,我也要去肖梁陵。”
我终于认真地把他打量了一番,这是个长相很清秀的男孩子,笑起来露出两个小小的梨涡,很干净。
“你去肖梁陵干什么?”
“祭祖,我家老祖宗在那有幢房子。”他笑得很开心:“那你呢?你去肖梁陵干什么?”
“回家。”我仔细看他的表情,确定他没有在说谎。“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陆克,你呢?”
“张问辙。”
我们这就算是认识了。
我有很多朋友,老的,年轻的,男的,女的,有有着很高学位的,有高中没毕业在酒吧当卖唱的,有月收入能秒杀全国百分之八十人口的,也有身无分文到处流浪的。
我的个性和好奇心让我结交了很多朋友。
所以眼前这个行为怪异的人对我来说太过普通。我没有太在意他。
所以到了肖梁陵我们便分道扬镳了。
——我住我的旅馆,他回他的房子。
旅馆的卫生条件很差,我躺在床上,闻着窗帘上传过来的霉味,脑海中满是童年那些不切实际的幻想。
一个钟头之后,我可悲地发现自己睡不着了。
人睡不着的时候总要找的事情做。我披上衣服下了楼,押上我的身份证向老板娘借了一辆自行车。
镇子不大,我骑着自行车在大街小巷乱窜,本以为我对这里的记忆已经被我丢在离开这里的那个七岁的夏天,但当我重新踏上这些路时,我发现我对这里还是有一点印象的。不过没人认识我,这种状况让我觉得自己是个隐形人,它让我得到了一种变态的满足感,我有些兴奋。
我在我原本的“家”的“门口”停下来,现在这里已经全部被拆掉了,不过好像没有被拆多久,地上堆满了砖块,物非人也非。
我不是个多愁善感的人,我并没有在那里停留太久。
我骑着车去了当初的那个废弃的宅院,这个宅院离我家不远,我还记得它的格局,门口,天井,堂屋,门窗都是雕花的木头,古老又神秘。
现在的它比十九年前还要老。
——它还没有被拆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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