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正说水果,就发生一起因为买水果引发的纠纷,真是乌鸦嘴!
韩朝阳瞪了她一眼,急忙掀开盖板开巡逻车去河滨路。
朝阳村拆了,朝阳村的菜市场也没了,但527厂的居民和朝阳河西岸的群众不可能不买菜,一些原来在朝阳村菜场卖菜卖肉卖水果的小贩干脆把摊位摆在河滨路上。考虑到周围没农贸市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没有像以前一样取缔,只是提醒他们在不要影响交通的同时注意环境卫生。
也正因为“城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本来晚上才很热闹的河滨路白天也变得很热闹。
正大吵大闹的地方就是“出事”的地方,韩朝**本用不着给报警人打电话,直接把巡逻车开到一个水果摊位边,跳下车挤进人群问:“谁报的警,怎么回事?”
“警察同志,你来得正好,他说这梨包甜,买回去吃了一个,一点都不甜,你尝尝,这不是坑人吗!”
“公安同志,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再说买的时候我让她尝过,”摊主指着半个用水果刀削过的梨,很委屈很气愤地说:“你看,我做生意最讲究,都是先尝后买。她转一圈拿着一袋梨跑过来说不甜,谁知道这梨是不是从我这儿买的……”
这算什么事,这归公安管吗?
梨不甜想退货不给退,应该归谁管?
工商,还是消协?
反正不是公安,但人家加上个后缀,说因退货产生纠纷要动手,你公安就不能不管。
韩朝阳不想因为这鸡毛蒜皮的事耽误时间,并且这事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一时半会儿也说不清,只能用“教科书”式的办法解决,回头问:“大姐,这袋梨您一共花了多少钱?”
“八块五。”
“好吧,我给您八块五,这梨卖给我。”
“这怎么行。”
“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我正好要买点梨。”韩朝阳掏出钱包,发现只有十块的,干脆让摊主换了一下,给了报警的大姐八块五,提上梨笑道:“不管买东西还是卖东西都应该以和为贵,就这样了,没什么事我先回去。”
“没事,公安同志,我没想过麻烦你,是她打的110。”
“好啦好啦,不说了,大家伙也别围在这儿了,有什么好看的,还影响交通。”
……
一起纠纷就这么解决了,前后不到五分钟。
回到警务室请陈洁吃梨,自己也洗了一个,边吃边填单子,填着填着韩朝都忍不住笑了,陈洁好奇地走过来一看,见处理这一栏竟写着:到场,系顾客觉得梨不甜,民警将梨买回综合接警平台,化解矛盾,发现梨确实不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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