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妄图杀死神明之人与他的终身侍从

十二,归家与家务二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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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着大包小包,踩上漆面早就剥落殆尽的楼道,耳中满是轻微的水滴声,这种老房子里的水管老化十分严重,从早到晚都让人感觉湿答答的。

时亮时暗的白炽灯随风晃荡着,叫人不禁有些害怕。

不接取杀人委托的好处,就是能在这城市中有一个固定的居所,而不担心有仇家找上门来。

白鹿城中强盗不少,但小偷却不多,因此通常不会发生什么通报上去的失窃案,因为那些等待在受害者家中,准备拷问受害者财宝藏在哪里的凶犯通常不留活口。

在这座城市里,想要活的久,一是靠运气,二是靠实力,常晴日就属于后者。

并不是没有劫匪考虑过洗劫常晴日的家,但基本上下场都不大好看。

久而久之的,就没人敢再来了。

对着窄小的铁门,常晴日用自己的小拇指顶住锁孔,控制着其内隐藏的钥匙缓缓伸出,插入细小的锁孔里,继而一扭一推,迈进房间,按下走道上的电灯开关。

鹿堇轻轻地把门关上。

亮白的灯光,虽然有些暗淡,却很稳定。

常晴日卸下了身上的大包小包,坐在了椅子上,他基本体会不到疲惫感,但今天倒想疲倦的叹气,只是也没气可吐。

“……。”常晴日看着鹿堇站在自己身旁,心想今天还没得休息。

“鹿堇,你先坐床上去,不要犹豫半天,接下来都是命令,你听着我说然后做就是了。”常晴日而后说道。

鹿堇赶忙坐上了床,倒不像早上那样过于慌张,她已经开始适应起常晴日这个新主子,小孩子的优点。

“我既然把你买下了,那么也要让你物尽其用,不然就是浪费了我花的那笔钱。”常晴日拿起一个小袋,从里面倒出衣物落在床上,是一件干练的仆从装束,相当适合于做家务事。

“你把这身衣服换上之后……,先别脱!”看见鹿堇已经拉下了身上那件衣服的拉链时,常晴日忙喊道,“先洗了澡再换,贴身衣物也给你买来了,女孩子家每天空着太不成体统。”

鹿堇完全不懂他说的这些,只管顺从的点头。

常晴日看见她这种样子,心知洗澡也要手把手教她才行了,略有些苦恼的用指尖敲打额头,这能让他冷静下来。

“要有耐心……有耐心……,十多年都熬过来了…。”常晴日无意识的说出了自己心里的话。

“我先都教你一遍吧!”常晴日下定决心。

……

………

小兔子的图案。

常晴日也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买这种图案的,实际上纯色的在价格上还更便宜。

他正用大浴巾擦干鹿堇的身子,她的身体实在细弱又病态,绝谈不上所谓美感。

常晴日也偷懒的冲洗了一下自己,把先前还残留在缝隙里的血水仔细地冲刷干净,因为他的身体尽是机械,实际上并无所谓裸露与否,但为了方便行事也为了他人的精神健康,常晴日都是穿好衣物才会出门。

触觉是透过体表密布的压力感受器,而冷热则是明确感知后才往脑中发送的一股模拟信号,最开始时十分别扭,但常晴日随着年岁渐长,也逐渐忘却了自己曾经所感受到的东西。

他望向自己与鹿堇面前的镜子,他能看见镜子中鹿堇的眼神,表面上是平静且顺从的,内里却还是不安与恐惧。

可以想见,她对这一天所经历的一切抱有何种看法。

常晴日是觉得自己已经给她安排了相当轻松的一天,有和善的人,漂亮的风景,两餐不错的美食,他觉得她本不应该这样。

人的适应力是很强大的。这是莫奇闻在常晴日最初拥有这种身体的那段时间里,最常提的话。

“人的适应力是很强大的。”常晴日向鹿堇说道,“鹿堇,你以前的生活可能会让你对一切都感到恐惧,但你最后还是会适应现在的。”

“我是说……,你会习惯和我相处的,以及呆在这座城市里。”

常晴日给她换好衣服。

……

………

常晴日居所中除了修整室外,其余房间的门都已经被打开。

“我住的这个地方不大,所以你每天要做的家务也不算多。”常晴日让鹿堇坐在床上看自己演示,此时他的手中正拿着扫把与簸箕。

“首先,把地上的灰扫一遍。”常晴日为他演示了一番扫把与簸箕的用法,迅速的将每个房间的灰与杂物扫尽,接着倒进垃圾桶里。

“这两个东西叫扫把和簸箕,记住了。”

鹿堇认真的点头。

“然后,用这个。”常晴日在将扫把与簸箕放好后又拿起拖把,这拖把已经事先沾好了水。

“这个在用之前要先拿水沾湿,但不能太湿了。”常晴日两手握住扫把的中未两段,仔细的将地板上拖个干尽净,同时不忘数次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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