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咬金看起来五大三粗的,其实他粗中有细,一点都不傻,之所以答应跟刘文搭伙,是觉得这家伙满嘴胡说八道还挺有理,是个很有意思的人。
如今一看东方玉脸色,知道不答应,自己少不了又得受皮肉之苦,赶紧呵呵的笑道:“乐意,谁不乐意了?”说一指向刘文:“我知道了,是你不乐意!”
靠!使坏想让我受罪是吧,等着!
刘文摆手,“我没有。既然老大你同意了,走吧。”
“好,你扶扶我。”
“诶!”
刘文答应一声,扶程咬金起来,见他偷偷眨眼,暗笑一声,故作不知的大叫道:“老大,你怎么了?眼睛进沙子了,怎么一直眨眼呢?来,我给你吹吹。”
“啊、啊,哦,哎呀这沙子呀。”
程咬金顺着他的话装傻,心里暗骂:这小瘪犊子,故意在这时候给我使坏呢。
……
程咬金住的地方叫斑鸠集,在东阿城西二十里,约有人口一千户,在这个年代也不少了。
因此,虽然只是个镇子,但周围也筑起了三四米高的夯土墙,甚至好建了望楼。
这都是战时,由里正组织修筑的。
当然,平常防范强盗之类的,也有不小的作用。
程咬金在斑鸠集算是一霸,走在路上,周围人纷纷躲避,唯恐沾上他。
他家在一个比较偏僻的地方,三间瓦房,听起来很宽敞,但后世的瓦房进深四米多,屋檐都得高三米以上。
可在这个时代,为了省成本,普通老百姓的房子,进深两米五左右,高度也大约两米高点,能有瓦的,那是上等人家。
家里穷的,都用茅草遮风避雨。
别看东阿县是个富地方,你再富的地方也有穷人。
到了门口,程咬金大喊一声:“娘!我回来嘞!”
“阿丑回来了!”
伴随着爽朗的声音,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女子,拿着个簸箕从屋里出来,看到刘文和东方玉微微一愣。
“娘,这两个是我朋友,他叫高仿,他叫东方玉,今天天晚了,想在咱们家借助一宿。”
“伯母好。”
“拜见伯母!”
“好好好,欢迎,欢迎!”程母非常好客的笑道,说话间把三人让进了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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