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越这么一问,倒是难到了众人。
在他们心中,自首的定义就是犯了罪,然后主动去执法机构坦白。
可女孩显然没有那么做,她在寻死,貌似跟自首八竿子打不到一边儿。
直觉又告诉他们,事情肯定没那么简单。
苏老师一定挖了个坑,在等他们跳。
第一想法多半就是错的!
苏越完全不知道,在他的层层熏陶(玩弄)之下,可爱又聪明的观众们已经学会质疑自己,多角度考虑问题了。
“虽然我不知道她为什么算自首,但我猜她那一定叫自首!”
“嗯!同感,苏老师,这次我们应该没错吧?”
“……”
大家的回答让苏越倍感欣慰,“很好!大家对法律知识的敏感程度已经有了显著提高,确实没错,女孩的行为可以被称为自首!”
普法开始,大家丝毫不觉得枯燥乏味,而是认真地听讲起来,咖啡厅内众人第一次有了这种奇妙的感觉,表示回头一定要去苏老师直播间点个关注。
“这个情况的关键就在于,女孩知道她父母报警了。在这个前提下,一个正常的罪犯的反应是什么,跑。但她没有跑,坦然呆在那里。”
“当然,即便她的目的是寻死,却同样意味着自愿接受司法处置,对不对?”
众人点头。
苏越继续说道:“在这方面,有专门的规定,将这种情况纳为现场候补型自首,亦名为能逃而不逃型自首。”
“具体定义就是犯罪后主动报案,虽然没有表明自己是作案人,但没有逃离现场,在司法机关讯问时交代犯罪行为。”
“或明知道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候,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
讲到这里,苏越便打算结束这个特殊的小课堂。
大家也各有收获。
“原来如此,光是自首这一种就这么复杂,更不用提其他行为。”
“果然,看上去再简单的知识深究下去,也一定是深刻复杂的。”
“不得不佩服苏老师啊,学识渊博!”
“就我一个人还记得大根吗?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大根才是最值得被敬佩的啊。”
“哈哈哈,前面老哥说得对!”
“……”
苏越起身,准备和大家道别。
就在这时,外面约莫二十多人气势汹汹地往这边靠近。
那么大的声势,很难不被发现。
众人纷纷投去目光,皆是一惊。
为首的不是别人,正是先前被咖啡店老板赶走的富婆和她的小白脸。
“糟了呀,老板快报警吧!”
“玛德果然女人都不好惹,不讲理的女人更不好惹,不讲理还有钱的女人最不好惹!”
“神经病吧,都什么年代了,还敢搞这一套?”
“……”
他们也不进来,就堵在门口。
中年胖富婆一脸讥诮,狂妄地竖起了中指,挑衅咖啡厅老板,好像在说:老娘说让你店开不下去,就让你店开不下去!
直播间全都刷起了各种表示不爽的弹幕。
苏越十分冷静,正要动用法律知识配合“威慑”去搞定他们,却有一名“强者”率先站出。
沈幼桐冷冷道:“你们最好不要太过分!”
“嗯?”
中年胖富婆注意到了这个既年轻又漂亮的女人,陡然发现自己身旁小白脸的目光完全被吸引过去,顿时充满了愤怒与嫉妒。
“小丫头,我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你能管得着么?”
“你想怎么样我家小姐管不着,但你如果碍着我们家小姐了,我们就必须管管!”
那名“卧底”终于站了出来,与此同时,停在不远处的劳斯莱斯也驶来。
几名身穿黑西服的人陆续下车,虽然人数比不过对方,但他们是专业的保镖。
无论是体魄,还是格斗术,以及身上所散发出的那种压迫气势,都远超对面不知凡几。
另外还有劳斯莱斯的加成,几人一出现,对方立马就怂了,表现出了退缩的趋势。
毕竟,那个中年胖富婆也就是一个上不得台面的暴发户。
中年胖富婆脸色发白,颤声道:“你,你们想干什么?”
沈幼桐道:“这话应该我们问你才对!”
中年胖富婆深知自己水平,不敢硬碰硬,就想走位上计。
苏越直接在此刻站了出来,利用“威慑”和特殊嗓音,语气平淡道:“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年胖女人慌了,狡辩道:“你,你凭什么说我们聚众斗殴?我们不过是在逛街,刚好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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