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讨论,法官当庭宣判。
“本庭认为:
1、本案的法律适用问题。《合作协议》第8条约定“本合同的签订、效力、解释和履行均适用旧减谷法律”。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均选择适用旧减谷法律,根据意思自治原则,本案确定旧减谷法律为准据法。
2、关于原告枫梦卡通公司诉讼请求的认定。
合作协议确实造成cpkl公司对枫梦卡通公司的欺诈,枫梦卡通公司提供的证据合法有效,cpkl公司放弃抗辩的权利。
因枫梦卡通公司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其已发生的实际经济损失,对其要求cpkl公司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综上,依据《旧减谷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1、cpkl公司在十日之内,在旧减谷国内以及国外主流媒体对枫梦卡通公司(原马龙国际文化有限公司)进行道歉,帮助其消除负面影响。
2、Cpkl公司十日之内,将精灵世纪全部版权交还枫梦卡通公司(原马龙国际文化有限公司)。
3、Cpkl公司在一个月以内,支付枫梦卡通公司(原马龙国际文化有限公司)精神损失和经济损失共计一百万美元。
案件受理费两万旧减谷币,全部由cpkl公司承担,退庭。”
赢了!
王枫身后的律师团集体站起来庆祝,相互拥抱。
辛结衣也上前跟王枫拥抱一下。
虽然主要的陈述人是王枫,陈述稿是大家想出来的,滴水不漏!不给对方一点反击的机会!
刚到最高法院门外,随行记者就对王枫进行采访。
记者:“请问这一次的上诉结果如何?”
王枫道:“我们要求的三件事全部得到旧减谷最高法院的支持,cpkl公司将会对我们道歉,并且归还精灵世纪的全部版权,而且对我们赔偿一百万美元。”
记者:“这么顺利?难道你们提出什么关键证据?”
王枫:“没错,我们得到cpkl公司之前商议对我们公司进行欺诈的语音记录,这是关键证据,之后他们放弃了抗辩的权利,我们直接打赢这场官司。”
记者:“王枫,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王枫道:“我不管你们这些个人也好,企业也好,想要对国漫下手,尽管来!我们枫梦卡通公司的法务部随时接受你们的挑战!”
……
王枫的团队还没有回国,新闻就发出去了。
绝大多数观众对王枫带领团队出国打官司居然还打赢了这件事很高兴,这样的事情太少了!
很多企业对待外国企业都是跪舔的态度,王枫他们简直就是一股清流啊!
还有一小部分心怀不轨的人,则对王枫赢了官司这件事充满怨恨!
特别是极小一部分对孩子喜欢看动画片很讨厌的家长,更是如此!
精灵世纪确实是一部好看的动画片,但是,什么比学习更加重要呢?
很多孩子每天最大的愿望,就是看到最新一集的精灵世纪。
其实更加往深层分析,这些人只是看不得别人好,自己的孩子童年有这么优秀的动画可以看,自己小时候没有,这是不是很让人觉得不公平?
虽然这个说法听上去很荒谬,不现实,但是现实有的时候其实比电影都要魔幻!这样的人真实存在!
一切都在按部就班的进行,三个月时间一晃而过,时间来到2008年2月26日。
王枫准备让精灵世纪三在3月1日上映。
那么,首播选在那里就是一个需要思考的问题。
最好的选择就是下午五点半的动画城,这个节目的受众最广,也是国内动画的封神之地。
王枫去动画城找相关的领导商量这件事。
动画城开出的价钱是十万块。
十万块购买五十二集,也就是全集的精灵世纪。
这已经是国内开到最高的价钱。
喜羊羊一集的价格才几块钱到几十块钱。
王枫想要拒绝,但是,他知道他不能拒绝这个价格。
电视台之所以给他们这些制作动画的人这么低的价钱,原因其实也是国家对国产动画的支持引起的。
不但给国内的动画制作给予经济上的支持,而且在黄金时间不允许电视台播出外国动画片。
而国外的动画片简直就是白菜价甚至不要钱!
因为这些动画片早就过时了!
王枫当然不觉得他们做的精灵世纪比外国的动画片差,但一切都得慢慢来。
王枫出去谈价钱回来之后,整个公司都处在一种微妙的气氛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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