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朝人有一个历经千年的偏好——大!自己要用到东西,一定要做到最大,大才显得气派。光是大也不行,还得质量好,质量好才能传给子孙。顾大全是一个地道的天朝人,而且他有两个儿子,所以他建房子的时候,“大气”和“质量”这两个东西一个都不能少。在工人们的反对声中,他坚定地排除了当时十分流行的预制板建房法,坚持使用费用翻倍的浇筑建房法。
之前我们说过,顾大全出身一般,原本有那么一点积蓄,但是他的那点积蓄和翻倍后的建房款比起来,就从稀饭变成了米汤,完全抵不上事儿。更要命的是,房子还没有完工,顾大全的生意却出了岔子,他那个所谓的朋友在拿了他四五千块钱的天麻后就消失得无影无踪,顾大全血亏五千块。
建设中的房子在封了第一层的砖墙后,不得不就此停工。顾大全用手中的钱付了一些工钱和材料费后,还欠下一万多元的债务。
顾大全身背债务,又没有了做生意的本钱,再加上合水镇当时的经济发展水平极差,想要翻身极为困难。建了房子后,他觉得偿债比偿命还难。在这个世上,可能只有美国人可以从欠债中找到乐趣,我们天朝人没有那种命,我们天朝人也不是那种人。欠债后的顾大全要保持住天朝人诚信的品质。
一九九二年,打工的热潮终于波及到了偏远落后的合水镇。顾大全不顾自己已是中年大叔的年纪,跟着一些年轻人到外面打工。在外面挣到的钱不是很多,但都是现钞,这比在家里做小生意强。
在那些打工的日子里,顾大全起早贪黑,干的活比年轻人干的都要多。他大部分的收入都用来还债,一家老小的吃穿用很明显地跟不上档次,房屋也一直破破烂烂的,在周围人的眼中,他家里一直都很穷。顾大全相信知识能改变命运,他虽然提炼不出如此精辟的道理却一直在蒙蒙中顺应着历史的潮流。然而历史潮流和时代潮流有时候是相冲突的。在九十年代,打工就是最大的时代潮流。顾大全有很多债主,那些债主有很多儿子,他们信奉的是人多力量大,早干活早创造美好生活。周边的人很快通过打工盖了新楼,买上了摩托;只有顾大全还在为债务和两个儿子的学费疲于奔命。因为比他富的人太多了,而那些人又看不惯他的固执,稀里糊涂的,他就得了这么一个穷鬼的名号,在合水镇人尽皆知,连狗都略知一二。
福瑞对顾大全的穷鬼名号印象十分深刻,因为它从朱连国他们的谈论中知道了穷鬼顾大全是它所居住的这栋房子的主人,这令它实在想不通。它并不知道顾大全穷鬼的名号是怎么来的,它更加想不到,要是当初顾大全不当穷鬼的话,它现在呆的房子就要推倒重建,它马上就会失去落脚之处。按照现在的建设速度,建一栋房子,从动工到能入住,前前后后至少需要半年的时间吧?重新建房子的时候,顾大全父子可以返回城里、或是在街上租个宾馆,到哪里都能落脚,而福瑞就只能流落街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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