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天刚放亮。
已经退休多年的原凌宇集团董事长方振邦,牵着他的“老伴”——一条性情温顺的纯种黑色拉布拉多犬,悠闲的在小区的里散步。
微风袭来,郁郁葱葱的小树和芬芳四溢的花朵随风摇晃。
偶有些花瓣,或者树叶,被吹落在小区的人工湖上,荡漾起圈圈波纹。
方振邦悠闲的牵着他的“老伴”走在鹅卵石路上。
“方董,早上好!”
“方董,早上好!”
一路走来,小区里正在巡逻的保安纷纷和林国富打招呼道。
方振邦一一笑着回应,一点儿上市集团老总的架子都没有。
就在这时,远处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只见一名穿着白色运动服的年轻人,从人工湖对面跑了过来。
“早上好啊,方大爷。”年轻人微笑着打招呼到。
“哎,高翔,又在锻炼啊!”方振邦面容和蔼的看着眼前的年轻人。
他和高翔是在半个月前认识的,虽然不是邻居,但因为都有早起的习惯,所以很快就让认识了。
林国富很喜欢这个作息规律的年轻人,只充他每天雷打不动的早起晨跑,身材健硕,铿锵男人味十足,不是外面的那些伪娘能比的。
作为从贫穷年代走出来的人,不止一次被‘东亚病夫’这个词给刺痛过,国穷民弱是他们这一辈人记忆里挥之不去的伤痛。
看到那些花里胡哨的年轻人就想给两巴掌让他滚回娘胎去,最喜欢的就是这样的正经小伙。
虽说还不知道他家里是做什么的,但既然能住在这座小区,想来家境也不会差到哪去。
“老伴啊,你说我要不要撮合一下他和逸雅啊!”
看着高翔离去的背影,方振邦弯腰摸了摸老伴的额头,若有思索的问道。
(⊙?⊙)!
主人,我只是条狗啊,这个问题你问我真的好吗!
还有,我一个公狗,你为什么总叫我老伴。
咱俩种族、性别都不一样好伐!
然而,它的话在方振邦听来,就是一连串表示赞同的“汪!汪!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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