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餐的时候,来护儿一家单独在小院里用餐。来护儿告诉夫人,六郎将和叔宝前往北方。“易风主动提出请六郎和叔宝相随北上,六郎和叔宝自己也愿意去,我已经答应了。”
“夫君不是说辽东即将有战事吗?”来夫人给来两个小儿子来济来恒各挟了一块火腿条放在他们的粥碗里,两个小家伙比赛似的喝着粥。
四郎来弘不以为然的教训两个弟弟:“贵族子弟吃东西可不会呼呼作响,跟个小猪似的。”他掰开一块饮饼,夹了块羊肉在里面。
“六哥,辽东好玩吗,我也要去!”两个小家伙根本不理会老四,反争相着对六郎说道。“听说辽东一年到头都是冰天雪地,是吗?”
来六郎对两个年幼的弟弟笑了笑,转而对母亲回道:“儿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儿子已经长大,想要建立功业。如今易公子相邀,儿觉得这是一个机会。况且,这次还有叔宝随我一起北上,更不用担心了。”
大隋向以军功最重,朝中最贵的关陇集团,更都是起自北魏时期的武川军镇,数朝以来,将以战绩军功起家,贵族子弟基本上都是从军中历练起的。来家虽然不是关陇集团一员,可也是朝中武将之家,来家本是江南人,根基不深,来六郎更有兄弟十二人,将来来家的家业轮不到他继承。况且,来六郎其实不是来夫人所生嫡子,只是妾生庶子。论地位,甚不及这两个年幼的弟弟。他必须早做打算,而凌云是他认为可值得相随之人。
虽然来六郎不是自己亲生,可来夫人对六郎还是很疼爱,“六郎,你可想清楚了。其实你跟在你父亲身边,再过几年,以你父亲的爵位官职,是可以向朝中举荐,让你以门荫入仕,哪怕最低也能进入内府禁军中任一勋卫。这易公子毕竟只是晋王见得不光的私生子,如今辽东又局势紧张,随时有战事发生,去辽东实在是很凶险。”
“儿觉得易三郎值得相信,况且儿习武多年,边疆有战事,正好发挥本事,换取功名,岂又躲避之理。”
来护儿扶着长须赞赏的点头,“六郎说的好,不愧是我来护儿的儿子。年青人人正当如此,年青气盛热血方刚,想当年为父也曾如此。若当年我没半点热血,又怎敢手刃仇家。如果我当年畏惧艰险,又怎会投奔隋军。如今我这总管之位,郡公之爵,还不都是一刀一枪战阵上拼回来的。六郎既然已经考虑好了,夫人也不必多说了。易风这个人,为父观察许久,觉得此人行事稳重,办事果决,又交游广阔,是个不错的人。看他身边几位晋王府的大都督,可知晋王还是对他很看重的。你跟随易风北上,确实是个机会。这次叔宝随你一起去,他办事稳重,你多听他的意见。”
“是,父亲。”来六郎笑道。
“你去叫叔宝过来一起用早餐,我顺便跟他交待几句。”来护儿道,六郎连忙放下手中的筷子,大步走出院子。
二贤庄内,大群的客人正在聊天,有的还在相互较技比武。六郎和叔宝二人穿过众人,在庄门口的那条绕庄而过的小河前找到凌云。凌云正在给小狼灰风洗涮着身上干涸结块的泥巴。不过小狼似乎有些不领情,呜呜的扭个不停,还总是不停的抖动着身体,溅了凌云一身的水珠。
在一狼一人的边上,还围着一群小孩,他们对于小狼十分好奇,却又不敢近前,只远远的围观着。
“这些是谁家的孩子?”来六郎有些奇怪。
“谁家的孩子都有,你家的两个也在。”凌云笑着说道,果然,来六在那群小孩中看到躲在后面的来济和来恒。
凌云却对这群小孩子很喜欢,刚才他已经跟这群小孩子聊了一会,差不多把他们的底细都摸清了。其中两个是来护儿的十一郎和十二郎,这两小子别看现在还只是小正太,可凌云却对他们很有印象,因为在历史上,这两个小屁孩将来却都超越了他们的父亲,先后成为了唐朝的宰相,武将家的孩子,最终成为宰相,当时确实成为一段佳话。来护儿十二个儿子中,来六郎最有勇名,然后便是这十一郎和十二郎,后来成为宰相。其它的几个儿子,倒是名声不显。
除了这两个未来的宰相,这群孩子中也个个都是来历不凡。
其中年纪最大的是一个女孩子,今年已经七岁的线娘,大名窦红线,是窦建德的女儿。昨天凌云已经搞清楚了,窦建德看起来好像有三十多了,其实真实年龄才二十五,没想到他都已经有了一个七岁的女儿。线娘很懂事,在这群小孩子中明显是个大姐头的模样,一群小屁孩子全都唯她马首是瞻。红线手里牵着的一个三岁小女孩,则是单雄信的女儿爱莲,这家伙才十七,可女儿都三岁了,不得不让人佩服他的早熟。不过最让凌云惊叹的还是另外四个小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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