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餐的时候,浅雪告诉凌云,订制的第一批包装茶叶的瓷器已经到货了。“按易郎要求的,我们找的是扬州最大的瓷器坊,订做的是他们越窖中最有名的青瓷。另外,我们还派人往河北邢窖却订制一批那里最有名的白瓷。不过邢窖在河北,订购的白瓷还得过些时间才能送来。”
江南越窖的青瓷和北方邢窖的白瓷,是这个时代最为有名的瓷器。凌云既然一开始就给龙舌定位为高档茶,那包装自然就要采用瓷器,而且还是最为盛名的越窖青瓷和邢窖白瓷。
“嗯,青瓷虽然更好,不过有许多北方人更喜欢白瓷,我们采用白瓷,主要用来包装销往北方的龙舌茶。”不论何时,地域性总是不可避免的。凌云将一块啃完的羊骨扔在桌下,灰风立即摇着尾巴飞扑过来,一口叼起骨头啃了起来。
高明月有些看不惯的哼了一声,“狼都是养不熟的,将来长大了不是反噬主人就是自行离开。”灰风不是小狗而是只小狼,前几天高乙带护卫上山,借打猎来练习骑射,回来的时候带来了灰风。他们围猎时射杀了母狼,然后在狼穴发现了这只小狼崽子,带着回来也不是要养,而是打算丢给庄里猎犬的小狗崽们玩耍,训练它们。正好凌云遇到,看到第一眼,他就喜欢这只小狼崽子了。那只小狼是那样的独孤与楚楚可怜,让他觉得就如同自己初到这里时的惶惶。最后他把这只小狼要了过来,养在身边,用羊奶稀饭喂养,小狼崽子竟然顽强的活了下来。他给它取名灰风,才个把月大,就已经有了三四斤的模样,甚至每天吃饭的时候都跟着凌云屁股后面来啃骨头了。
“据说狗最初也是狼,后来慢慢驯服成了看家护院的狗,灰风这么小,总能养熟的。就算将来长大后真的野性难驯要离开,那也随它好了。”凌云笑着说道,高明月说起来也是他的小姨子了。人都说小姨子的屁股有姐夫的一半,不过高明月除了在算账的时候能专注安静,其它的时候可不是什么和善的主。一直到现在,这小姨子对凌云似乎还有些成见。这让他不解,想当初最开始提出要他入赘高家的可就是高明月。凌云也只能尽量的退让,谁让这是自己的小姨子呢。他掰开一块炊饼,上面撒了点盐,自己吃了一半,剩下一半喂给桌下正用可爱的目光望着他的灰风。“你可以喂它,它很好玩的。”
“淑女是不会养野东西的,更不会在用餐时喂狗的。”她用调羹舀了一勺子的羊汤,一边吹着热气,一边满脸不屑的说道。
高浅雪已经完全习惯了丈夫和妹妹每天的斗嘴了,笑着道:“好了,明月,你可是堂堂郡主殿下,真正的大家闺秀,千金淑女。易郎可是你姐夫,怎么每天见面就斗个不停,跟个小孩子似的。”她嘴角扬起,“说到这里,你可不如你姐夫。易郎知道你喜欢算术,最近可还是费心为你制作了一样算术的好工具,说是以后你算账的时候,就能事半功倍呢。对了,易郎,你给明月作的那工具叫什么名字来的,你看我这记忆,昨天刚说过的今天就忘记了。”
“算盘!”凌云微笑着道。虽然高明月总有些刁蛮而不讲理,可凌云不可能跟她一般见识。最好的办法不是继续跟她斗嘴,而是想办法改变她的态度。他知道高明月最喜欢的就是算术了,而恰又发现这个时代居然只有算筹而没有算盘。算个数,得把几百根小木棒摆满一地,太麻烦了。算盘这东西,可是用了上千年的好工具,他就不相信,算盘一出,还摆不平这小丫头。
“算盘?会算术的盘子?”高明月笑道,似乎根本不相信凌云能做出这样的好东西。
凌云算了算,拿起细麻布擦了擦手,然后转头对站在后面侍候的木兰道,“木兰,把我昨天做的那把算盘拿来。”
算盘是临时制作,算不上太华丽,不过算盘本身并不复杂,真正厉害的只是珠算的口诀而已。凌云把算盘放在桌上,手指啪啦啪拉一阵拔动,那木珠啪啪作响。
“这就是算盘?还能大大提高计算速度?”高明月不信。
“我知道你算数很厉害,据说还是高家庄第一算术高手。不如我们来打个赌,你找一个账本过来,我们俩一起算,你用你的算筹,我用我这会算术的盘子,看看谁最先算出来如何?”凌云笑着道。虽然后世电脑和计算器的普遍,使得算盘渐被淘汰,可他小时候学校却是还有过珠算课程,甚至后来他也一直没丢。珠算的水平比不得那些打的比计算器还快的老会计,可口诀也是烂熟于胸,珠算起来可并不慢。跟一个还拿着两百多个棒子摆大阵的隋朝姑娘比算术,这还真有点壮汉欺负孩童的感觉。
高明月对自己的算术明显很自负,根本不相信凌云靠一个新工具就能赢过她。当下毫不犹豫的道:“比就比,不过你打算拿什么做赌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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