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绝后患
云琅回到庄园躺在躺椅上看竹简晒太阳的时候,小虫带着红袖,牵着驴子回来了。
红袖浑身湿淋淋的,冻得直打哆嗦,刚进门,就被两个妇人牵着去了温泉沟,这样的天气里掉水里,没冻死就不错了。
“红袖没用,小水沟都跳不过来……”
“水沟就这么宽一点……”
“一样的水沟我能跳三个……”
小虫不但夸张的用手指比划水沟的宽度,一边敏捷地在地上跳来跳去,表示自己能跳很宽的水沟。
云琅卷起竹简,轻轻地在脑门上敲两下道:“你怂恿她跳水沟,就不怕淹死她?”
“婢子才没有怂恿她,要她骑在驴子上过水沟,她不肯,见我跳过去了,她也要跳,然后就掉水里了。”
云琅摆摆手道:“红袖还没有适应咱家的生活,你让她慢慢来,总会好的,现在去给她煮一碗姜汤,看着她喝下去,然后裹着毯子在暖和的地方睡一觉发发汗,别受凉了。”
小虫撇撇嘴道:“有钱人家出来的就是不成!”
发完牢骚,这才气冲冲的去煮姜汤了。
平民小户人家的闺女想装大户人家的小姐,固然不容易,大户人家的小姐想要适应平民小户的生活同样不容易。
都需要一个过程,只要迈过这个坎,生活就会变得容易很多。
今天的天气很好,阳光普照,荒原地面上的雪很快就消融了,只有山阴处依旧残留着一些白雪。
云家的每一个人都很忙碌,妇人们带着笑容,在前面的院子里煮麻布,准备给麻布上色。
染料全部来自大自然,一部分是植物,一部分是矿物,云琅不是分的很清楚。
这样的衣料云琅是不穿的,主要是染料跟工艺不过关,染好的衣衫只要穿一天,衣服是什么颜色,身上就会是什么颜色,尤其是内裤,只要穿一天,最重要的部位就跟得了不治之症一般,让人恨不得一刀切掉。
因此,云琅的衣衫永远是麻布的原色,白色中泛着青色,黄色,如果他但凡有一点审美情趣,都不会穿这样的衣衫。
原野里又燃起了大火,这是勤快的孩子们在给田地烧草木灰,自从听云琅说这样能增加粮食产量,他们每天都在干这样的事情。
水车源源不断的拨开水面的浮冰,将水从低处送到高出,然后再沿着水渠流淌进高处的水塘。
一旦开春,水塘里的水就会顺着水渠流淌进田地里。
水塘是如此的巨大,水车日夜不停地向里面注水,现在连水塘的三CD没有装满,
云琅跟梁翁两个人在铁匠房子里忙碌了三天,才打造出云琅想要的铁臂弩。
这东西动力强劲,一旦扣动机括,三支铁羽箭就会飞出去,百步之内,可以入木半尺。
只是铁臂弩的外形太大,不好随身携带,云琅只能把这东西当做一个可以移动的炮台使用。
偏心轮制作失败了,这样的铁臂弩,云琅用尽吃奶的力气,才能拉上弦,他试过了,最多拉动三次,就是他的极限了。
而牛筋制作的弓弦也非常的不保险,随时都有断裂的危险。如果不是云琅把蚕丝揉进牛筋,这东西很可能会未伤敌,先伤己。
太宰回始皇陵去做最后的准备了,云琅就带着老虎,梅花鹿,让他们帮着背着自己刚刚制作的所有武器,拖着一个小爬犁就向骊山的后山进发。
骊山是一座孤独的山丘,即便秦岭近在咫尺,他们也不相连,云琅需要穿过整座骊山,一路向白雪皑皑的雪山进发,最后找到有雪见青的后世洪庆山就算是到地头了。
真正说起来,云琅可能比太宰这个在骊山生活了一辈子的人可能更加清楚骊山周边的地势。
骊山对他来说就是一个笼子,而骊山对云琅来说,却是一个立体的存在,他不仅仅见过航拍下的骊山,也见过被人制作成沙盘的骊山,不管这座山有多大的变化,山形地貌的改变终究有限。
事实上老虎是认识路的,看样子太宰曾经不止一次的去过洪庆山一带,有他带路,云琅跟梅花鹿跟着走的飞快。
这一次去杀人的决定,是云琅反复斟酌之后得出来的决定,虽然是冒险,却是值得的。
他准备看情况再说,有机会干掉这些人,他就干掉,没机会干掉就跟他们汇合,看局势发展再论。
总之,以干掉这些人为自己的最终目的。
后世的人种庙不见踪影,而这里已经是骊山的最高处,那些古怪的石头还在,只是没有后世那么惟妙惟肖,看来还需要风雨再雕琢上两千年才能成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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