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烹羊蒸饼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将进酒,杯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主人何为言少钱,尽须沽取对君酌。”
“与尔同销万古愁。”
程处默将李白的将进酒删减、更改了一部分,然后缓缓念了出来,其中尽量饱含感情,听上去就如同当场诗兴大发,作出来的一般。
“好,好,好!”
程处默最后一句落下,大堂里面接连响起李世民说的三个好字。
李世民是真想不到,程处默这个十六七岁的少年郎,竟然能够作出这样的诗来。
最重要的,是程处默的名声一直都不太好。
百骑司、程咬金都会经常向李世民提起程处默,不过李世民听到的,都是招妓、打架、惹事。
谁曾想,程处默竟然有如此文采?!
在场的要臣们,列如房玄龄、杜如晦……等人,此刻也是被程处默一首将进酒给深深折服,此刻都是忍不住拍手。
每一个人的脸上,都露出陶醉的表情,很明显还在品味刚才的那一首诗。
而程咬金、尉迟敬德、秦琼、李靖这些对程处默比较熟悉的人,都是一脸的震惊,他们震惊这程处默还是他们认识的程处默吗?
而长孙无忌,此刻悄悄咬了口唾沫。
暗暗吸了口凉气。
刚才程处默的一首诗,太完美了,简直可以称为千古绝唱,他先前还大言不惭的说,让程处默先作诗一首,然后他指点指点。
这怎么指点?
那一首诗,和他长孙无忌肚子里那一点墨水,完全不是一个层次的。
“长孙大人,该你了。”
念完了将进酒之后,程处默回到自己的座位上,然后冲着长孙无忌一拱手,客气的开口。
“对呀,辅机,该你作诗了。”
李世民也是笑呵呵的看着长孙无忌。
长孙无忌有多少墨水,他李世民还不清楚吗?
让长孙无忌做出比刚才程处默那更好的诗,那肯定是不可能的事情,所以这比试肯定是长孙无忌输了。
长孙无忌一输,李世民可高兴了,毕竟接下来可就有两千贯钱到手了。
“额……回陛下,程郎大才,臣自愧不如。”
“且流民之事,我等臣子也理应出一分力,今日回府,臣便亲自取两千贯钱,用于赈灾。”
长孙无忌略显尴尬的一笑,然后回应了李世民。
他长孙无忌的诗,本来就难登大雅之堂。
现在程处默还开了那么高一个头,要是他再作一首诗出来,那一比较,他做的诗可就成了狗屎了。
上去丢人现眼的事情,他长孙无忌可不干。
不过即使是输了,长孙无忌说的话还是冠冕堂皇,说什么流民问题他也理应出一份力。
听上去,似乎是他自愿的一般。
不过不管怎么样,长孙无忌掏两千贯钱出来,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此刻程咬金可是高兴坏了。
他一脸满意的看着自己的儿子,手伸到桌子下面,冲着程处默竖起大拇指。
虽然眼睛上的乌青还没有散去,不过却笑得那叫一个欢实。
“程郎好厉害。”
大堂之中,位于首座的李世民身旁,小萝莉李丽质正双手托着下巴,一脸崇拜的看着程处默。
虽然李丽质现在年幼,尚不能完全品味刚才的将进酒。
不过程处默赢了长孙无忌,这她还是知道。
从刚才的冰糖葫芦,到现在的作诗,七八岁的李丽质,自然是对程处默极为崇拜。
“公主过誉了。”
程处默冲着李丽质一拱手,乐呵呵的回应了一声。
看着李丽质那崇拜的表情,程处默心中嘀咕一声:看来自己早上做的糖葫芦还是没有白费,虽然大部分都被这些糙汉子吃了,但似乎也收买了李丽质这个小萝莉。
李丽质现在年纪虽然小了一点,但可以先让李世民帮自己养着嘛。
等日后到了婚嫁年纪,自己能当一个驸马,似乎也是不错。
“对了,处默,你能否就丽质,作诗一首?”
李世民看着自己女儿李丽质似乎对程处默很是崇拜,当下再度开口。
李丽质可是李世民的掌上明珠,最得宠的女儿。
用句话说,就是李世民精心养的一颗大白菜。
现在自己这颗大白菜,似乎崇拜一头猪了!
所以李世民要程处默为李丽质作一首诗,要是这一次程处默有点漏洞,那李世民就怼他两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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