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兄,我想去南诏看看。”
沈光一屁股坐在独孤宇云身边,这个师兄简直就是蜀山派的颜值担当,一点都不像是后来的古板老头模样,长发挽了个简单的发髻,懒懒散散坐在石凳上,独饮浅酌,龙章凤姿,风华无双,怪不得徐长卿对他着意栽培,这年头,混江湖,如果掌门出去,人家一看就像个卖炊饼的,怎能吸引到无知少年加入门派捏?
“南诏……”独孤宇云捏着酒杯沉吟不已,望着夜色中的眼眸散乱,不知道想起了什么。
沈光(﹁﹁)~→
“听说徐掌门的爱女林青儿姑娘就在苗疆,他对你我都有照拂之恩,我想去看看,青儿姑娘虽然不算是正式蜀山弟子,到底是徐掌门血脉,总要照顾一二。”
剑圣大佬看着自家师弟,简直觉得今天是不是喝了假酒,这个一本正经和他商量正事的人真的是自己的师弟吗?
好吧,扑面一股酒气,不是司徒钟这个酒鬼,全蜀山还能有谁?
“苗疆巫术奇幻莫测,能人辈出,师弟此去可要小心一些。”
“放心啦,我现在神功大成,蛐蛐苗疆而已,绝对可以横趟,说不定可以把青儿姑娘带回来结婚哦!”
独孤宇云:“…………”
林青儿是徐长卿前世的女儿,也是赵灵儿的母亲……
卧槽!
如果我把林青儿给嘿嘿嘿嘿了,那么生出来的还会是赵灵儿吗?
如果赵灵儿成了自己女儿,那还咋收集撒?
沈光觉得细思极恐咧!
而且现在是仙剑位面,通讯不便,根本不知道林青儿的近况如何,只知道这位小姐姐是白苗族的大祭司。
还是赶紧过去吧,到了南诏国再说,现在想那么多都是无用。
滚滚憨态可掬地抱着酒坛子,晃悠悠地走过来,啪叽一下子摔在沈光的脚下,然后又翻了个身,白乎乎的胖肚子朝天,一双绿豆眼充满着迷惘。
“不愧是师弟的宠物,真是极肖主人,这么小就学会喝酒了……”独孤宇云默然半响,非常无语地说道。
打了个哈哈,从熊猫爪子里夺下了酒瓶子,这是用300年份朱果酿制的仙酒,对于习武修仙人士来说都是可遇不可求的好东西,如果他们看到一只滚滚竟然能够痛饮不休,简直是能让人男默女泪啊。
“我去南疆的时候,阿宝就请师兄代为照顾一下了。”
独孤宇云嫌弃地用脚尖捅了捅熊猫,皱眉道:“阿宝?你还真的要把这畜生当做宠物养啊?”
未来的剑圣大人对妖族那可是相当的杀无赦,赵灵儿辣么可爱的妹纸,就因为怀疑是妖族,直接被他扔进了锁妖塔,都不带眨一下眼睛的,所以指望他是充满爱心的暖男那基本就是呵呵了,沈光拎起熊猫后颈皮,改变了主意,“算了,不有劳师兄了,我带它一起去南疆吧,路上正好做个伴,开局一只熊猫,呵呵呵呵~!”
一场BBQ下来,太极广场上面简直是乌烟瘴气,蜀山仙剑派原本出尘飘逸的气质都让沈光搞没了,常浩看着一地的醉鬼加上满地的油腻,气得直吹胡子,幸好司徒钟那个家伙终于走了,啊,安静美好的蜀山才是极好的!
已经下山的沈光心情很好,至于蜀山弟子要苦逼地洗刷刷……这关我啥事?
文明餐桌,光盘行动,野外烧烤,带走的是文明,留下的是美丽,天经地义嘛……
不得不说,用御剑术赶路实在是太好了,这个时代根本没有飞行器,天上就是鸟类和神仙妖魔的领地,然而因为神界、魔界、妖界各有领地,人界的妖族魔族都是低调得很,很少有大摇大摆招摇过市的,所以沈光驾着剑光从蜀山呼呼地往南诏飞去,除了好奇飞过的鸟儿,一个过客都没有。
唐朝的时候,岭南都没有得到太好的开发,更不用提南诏国所在的云贵地区了,一路上都是崇山峻岭,后世很多都是城镇的地方,现在还是一片荒山野岭,沈光的极限速度已经可以突破音速,不过这对于身体的复旦挺重的,他又不会大师兄翻跟斗的本事,只能差不多按照螺旋桨飞机的速度飞行。
…………
生机勃勃的森林里,树木参天,温柔的藤萝缠绕在大树上面,绽开着不知名的花朵,虫鸣鸟叫不时响起,偶尔有调皮的猴群在树梢之间呼啸而过,追逐打闹,只啃了几口的野果掉落树下也毫不疼惜,看来是从来没有挨过饿。
一道小小的身影轻快地穿过灌木,如同林间的小鹿,偶尔遇到树木挡住去路,只需要随手一拍,小腿一蹬,就可以灵巧地转折而过,她时而停留在树底的蘑菇前,时而就像只灵猴三两下爬到树上,采摘鲜美的果子,一个人玩得不亦乐乎。
突然,树梢顶上传来一阵阵凄厉的惨叫,一团火球越过林间,落在远处,发出巨大的轰鸣,还有火花四溅。
幸好原始森林其实并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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