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起今天在陈大武听到的那事儿,司睦枫深吸了一口气,下一秒突然暴怒,拍着自己的大腿就恨不能揍杜鸿两拳:“杜鸿这死贱人!”巴拉巴拉的在程伯煦面前完成了一场演讲。
陈大武说的故事并不长,之所以那么久才出来,是因为想要平复心情。
陈大武以前叫牛武,雨萱的妈妈叫牛玉兰,是陈大武的胞妹,因为家庭经济情况差,他上完初中就跟着远亲的叔叔出去工作了。以前小,什么活都做过,而且都做得不久,后来在一个赌场做了打手才算稳定一些。他常年奔波在外面,对家里的情况不了解,就连牛玉兰嫁人了,他也没时间回来,只是捎了些钱和礼物回来。等不再那么忙了,满心欢喜的回家的时候,却没一件事是他所想象的那样的,翻天覆地的变化让他深受打击。
原来,父母早就不在了,因为当时很长一段时间联系不上陈大武,牛玉兰心里是恨这位大哥的,所以后来也没跟他说过,反正他也不会回来。她一个女孩,要不是有杜鸿的帮忙,她可能早就撑不下去了。后来和杜鸿结婚,她原本想着他要是能回来,她就原谅他,但他还是没有回。牛玉兰对陈大武除了失望还是失望。
原本,和杜鸿结婚后牛玉兰确实是挺挺幸福的,生活被杜鸿悉心照顾着。但好景不长,才结婚不到一年的杜鸿开始动不动就打她,喝醉了打她,醒着也打她,邻居们基本上每天晚上都能听到夫妻二人吵架,男的总是在骂女的出去找男人。孰真孰假,其实大家心里有数。
可热闹谁不会看?添油加醋的事情谁不会做?就算知道牛玉兰不可能是那样的女人,他们还是会对她评头论足。也许生活太乏味,他们只是想对路人扔个鸡蛋,看看路人会有什么反应罢了。
陈大武回家的那天,是个大雨天,远远的就能听见杜鸿的吼骂声,因为没想过那是自己妹子的家,慢慢寻过去的时候,杜鸿已经发完火出门去了。杜鸿有个习惯,打骂完牛玉兰后会好几天的不回家,有意让牛玉兰自生自灭。那天也一样,看到牛玉兰倒下后杜鸿就出门去了,因为有两部电梯,两人甚至连面都没见到。
陈大武送牛玉兰去了医院,对牛玉兰抢救及时,三个月大的孩子算是活了下来。之所以说“算是”,是因为牛玉兰不能再受一点点的刺激,否则这个孩子就保不住了。
也因此,当牛玉兰哭着求他不要去找杜鸿的时候,他听了。但牛玉兰不知道被杜鸿灌了什么迷魂汤,对他死心塌地得很,说什么都不肯跟他走,他只好利用孩子的安危劝说她跟他一起走。
只是牛玉兰的孩子刚出生,就有个熟人打电话来说杜鸿结婚了。
陈大武气不过,想去告杜鸿重婚罪,牛玉兰却说,他们只是办酒,并没有领过证。陈大武只好安慰她这是好事,远离了人渣,以后会遇到更好的人的。可牛玉兰就是跟一根筋,一面答应着陈大武以后要开始好好生活,一面又不死心的找机会回去见杜鸿。
杜鸿以前打骂她,就是想赶牛玉兰走,这牛玉兰跟着陈大武走了,正好可以传她跟别的男人走了,有图有真相的。在外的形象,杜鸿就是一个深情的、宽容的男人,他爱着自己的老婆,即是她和别的男人有染。结果他刚和县长的女儿结婚,这疯女人又跑出来,还当着他新老婆的面说她是被他打跑的,他们根本还没离婚。
后来,牛玉兰就失踪了,等陈大武找到她的时候,她已经是一具尸体了。有人在桥那里找到她的鞋子和随身携带的物品,加上没有什么争斗的痕迹,被定为自杀。
杜鸿的说法是,牛玉兰和那个男人跑了以后,因为后来生活得不如意,见到他有新人了就想回来破坏,他给了钱让她离开,反正他们也没有领过证,就各自安好吧。但牛玉兰不同意,嫌钱少了,可多了他又拿不出来,她就威胁他如果不给,她就去死,让他后悔。他说他当时没多想,以为她不会拿生命开玩笑的。但后来她打电话给他,说那个男人抛弃她了,她不要活了,他很气愤,气她一直缠着自己,就随口说了一句:那你就去死吧。结果她真的想不开了。
这是杜鸿的一面之词,另一位当事人已经不在了,只能随他抹黑了。
陈大武急于为自己的妹妹辩白,却差点被那些人颠倒是非说成是杀人犯,好在他有不在场证明,车票和车站的时间和录像证明了牛玉兰死的时候陈大武不在华云省(乌县属于华云省)。
杜鸿假人假面,让他节哀,是牛玉兰自己想不开。
陈大武知道自己没能给牛玉兰洗白,只好夹起尾巴离开了华云市,因为怕杜鸿发现雨萱的存在,他去做了微整,还换了姓名,以陈雨萱的父亲照顾着这个孩子的成长。
传言说他以前是跟人混的,其实不然,他只是长年去做打手,有些能打和扛打而已。只是这种不定性的工作给不了陈雨萱安稳的生活,差不多够一个酒吧的成本的时候,他就带着雨萱回了乌县,也开始了他的复仇计划。
他去查到过很多东西,也偷偷拿到过一些资料,但顾及雨萱,他故意给了班国壮,也就是
手机支付宝搜索P2zPYPB74GJ即可领取作者发的红包,赶快参与吧!
淘宝双11超级红包,复制淘口令$bkb13lYsLPg$,打开手机淘宝即可领取。
若淘口令失效,请点击此处链接领取
京东双11超级红包,复制京口令¥UANeFApAs8a1nuds¥,打开手机京东即可领取。
若京口令失效,请点击此处链接领取
阅读模式无法加载下一章,请退出
来源4:http://b.faloo.com/659350_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