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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英律师:最强实习生

第四十六章 请求两案一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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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尘清朗的声音缓缓道出《教育法》中,明文规定学校的权利与义务。

“…《教育法》第六条规定,学校应当坚持立德树人,对受教育者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增强受教育者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教育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在民事活动中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

“…《教育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责任且有义务完善保健措施,保户学生的身心健康…”

《教育法》在法律界一直被称为最‘宽泛’的法典。

因为它不仅牵涉面极广,很多法律条文都不是太详细。导致除了学法的人,包括教育工作者都只是知道一些似是而非的理念。

今天陆尘从学校的权利与义务角度出发,说出《教育法》中的一些相关条文,让在场大部分人都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

产生了一种原来学校这些是法律赋予的权利,那些是法律赋予的义务想法。

其中不少律法界大咖看的微微点头。

这个法律界‘备受争议’的陆尘,看起来年轻,但却确实有两把刷子,这次也是做足了功课前来。

“根据以上法律条文判定,从‘顾森湘在学校被杀’开始,导致我的当事人易遥由学校的风言风语被逼投江,差点溺水而亡。平合中学具有脱不开的责任。”

陆尘最后下定论道:“因此,平合中学校方当赔偿我方当事人五百万精神损失费,以及公开承认自己过失。”

审判长见陆尘没有再说的意思,转头道:“请被告,或被告律师开始发言。”

吴玉朝慌张的余文昌投向一个安抚眼神,对上面的审判长点了点头,再望向陆尘成竹在胸反驳道:

“贵方律师完全是将责任推向了学校,就像想喝水还要怪水源太远需要长途跋涉一样,根本没有分清楚主次情况。”

吴玉有父亲吴仁宗提前提醒,知道这次庭审是个巨大机遇。三天来对这起案件再次分析了无数遍。

对于陆尘这次可能攻讦的角度也早已心知肚明。

吴玉道:“首先,顾森湘杀人案与贵方律师没有丝毫关系,这个案子现已交给我,在三天后我将指控你方当事人谋害顾森湘一事。”

“其次,你方当事人投江一事,完全是自主行为,平合中学既没推波助澜,也不是平合中学老师,或者我方当事人平合中学校长余文昌推下去的。”

“所以,即使有责任,也只是秉承人道主义进行小额赔偿,且并未有过失一说!”

把陆尘的攻势完全瓦解。

旁听席中,很多提前看过案宗的人都互相议论起来。

“老郑,这个吴玉看起来也不简单啊?是毕业哪所名校的高材生?”

王康安低声好奇问道。

年纪看起来就二十几岁,在这种重大场合下能表现出此等不俗,必然是名师出高徒。

郑传生面色如常的笑道:“她毕业于米国哈弗大学法学院,今年才回国。并且,她还是老吴的女儿。”

能在他们口中提到的‘老吴’,自然不可能会是常人。

王康安瞬间想到了吴仁宗,了然的点点头。

怪不得能这么出色。

对于吴仁宗为人,王康安没什么偏见。

政治家眼里,只要你才能够大,又不犯原则性问题,其它都不是问题。

不过也让他接下来更期待了。

听说这个陆尘以前就出自吴仁宗门下?

王康安嘴角闪过一缕笑意。

郑传生注意到这一幕,心中一叹。他就是知道吴仁宗在上面这些人眼里是个杰出的法律教授,刚刚才没流露出对吴仁宗的鄙夷。

在他看来,吴仁宗就不是个文人,只是个商人。

一切利益至上。

外界。

经过第一轮辩论,陆尘和吴玉争锋已经到了如火如荼的时刻。

但两人都没一点慌乱,条理清晰,针锋相对。

“顾森湘被杀案确实和今天这场案子关系不大。但我方当事人易遥为什么被学校同学针对,乃至侮辱?其中很大程度上都是因为所有同学都认为易遥为谋害顾森湘的凶手。”

陆尘义正言辞道:“在这一点上,平合中学有责任且有义务阻止,为我方当事人易遥营造一个公平安定的校园环境,但自始至终校方都没尽到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吴玉轻笑一声:“陆律师,你怎么知道学校老师没有出面安抚?平合中学多位老师可以出面作证,他们曾经在课堂上,或公开场合让学生不准再谈论顾森湘被杀事件。”

“至于学生私下里的聊天?学校是一个提倡言论自由的地方,而不是禁止学生抒发自己想法的囚笼。”

“因此你方当事人易遥在学校听到了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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