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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之抢匪王爷

第四十六章首战告捷,杰尔达多的崇拜!(求v收,求鲜花,求评价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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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

  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

  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

  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这首侠客行,绝对是描写豪侠之风最为上乘的诗句,在后世著名的武侠小说作家金庸都是引用过的,赞不绝口,堪称千古绝唱,无出其右者。

  而李祐以剑做笔,在墙壁上题诗,更是显现出来一种豪侠的不拘小节和豪气干云。

  本来李祐就有剑术精通和力能扛鼎的系统奖励技能,这种事情对于他来说简直太简单了。

  所有人都惊叹的看着李祐,以剑做笔,身形上下翻飞,手中宝剑在墙上留下剑痕,将这首侠客行一个字一个字的写下来了。

  “哇,齐王好帅,居然还会以剑做笔,在墙壁上写诗,看这样子,更像是一个侠客的做法啊!”

  “而且这诗句也是写的极好的,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这种侠客的潇洒写的淋漓尽致,只看着钱八句,就已经知道这是上乘之作了。”

  “早就听说齐王有诗才,不过之前只有一首从军行,在没有其他的作品,还以为江郎才尽,现在看来人家齐王是懒得和世间人争名夺利,现在为了保护我们大唐的名誉,拿出真本事了,怪不得敢一个人单挑吐蕃使者团呢,果然有两把刷子。”

  人群中不少的学生士子和富商巨贾,乃至是文武百官之中也都纷纷的讨论起来。

  起初的时候,大家都是看着李祐那以剑做笔,墙壁题诗的举动给惊住了,但是慢慢的看着墙壁上的诗句,一个个都忍不住赞叹不已。

  李承乾,李恪和李泰三个人算是李世民文采最好的三个儿子了,但是看到李祐的这首侠客行,三个人脸色难看,他们很想挑出错来,但是却根本挑不出来,想要说一句不好,都找不到地方。

  可笑自己三个人还觉得李祐会输,尤其是李泰还觉得李祐诗才不如自己,还不如让自己上去呢。

  现在看看,李祐的侠客行,真的让自己上去,写出来的诗文,和这首侠客行的千分之一的水准都达不到,那才是真的丢人现眼啊。

  “陛下,我们赢定了。”长孙无忌笑着道:“齐王这一首诗,任侠之风贯穿全峰,候赢朱亥这等豪侠的重情重义,看淡生死的豪情壮志,都跃然于纸上,这天下要说写侠客的诗文的话,再无出其右者。”

  李世民有些意外的看着长孙无忌,实在没想到长孙无忌居然能说出这样的话来。

  侠客行这首诗有多好,李世民也是行家自然看的出来,不过长孙无忌能这么夸赞一个人一首诗还是第一次,李世民都觉得作为李祐的父亲太骄傲了。

  “辅机过奖了。”李世民得意的道:“佑儿的诗是不错,很有机会赢,但是那吐蕃的杰尔达多还没开始,说不定能做出更好的呢。”

  “陛下,那杰尔达多已经不行了,您看看他在干什么呢。”房玄龄笑着道,指着台上的杰尔达多。

  李世民这才看过去,发现杰尔达多已经傻乎乎的站在那里,手中的毛笔滴下的墨汁已经阴了一大片的白纸,而他自己还浑然不知。

  李世民这才知道为什么长孙无忌和房玄龄这么确定李祐赢定了,因为对手已经吓傻了。

  李祐写诗的时候,虽然只是抄写,但是却也被这豪放不羁的诗文感动了,整个人沉醉其中,外界的事情已经完全和他没任何的关系。

  杰尔达多本来看着李祐状若疯癫的样子,还在冷笑。

  心说就这样的对手也敢挑战自己这个吐蕃第一诗人?

  禄东赞也是的,还特别的挑了踢飞对自己有利的题目侠客,这简直是欺负人啊。

  但是当看到李祐的诗句之后,顿时一惊,杰尔达多瞬间就被吸引了,整个人浑然不觉地忘记了自己已经提笔,不看自己面前,死死地盯着对方的诗文。

  杰尔达多被称作是吐蕃的第一诗人不是没有道理的。

  吐蕃向往中原文化,尤其是诗词,有很深的研究,不要以为吐蕃人多事粗鲁汉子就没有会写诗的。

  杰尔达多就是一个例外,他对诗词的理解很深,有着自己的认识,并且自己也有很多优秀的作品。

  但是现在看着眼前的李祐在墙壁上的这一首侠客行,顿时觉得自己以前写的那叫什么玩意,简直不堪入目啊。

  这才是真正的写诗。

  就这样,之前还觉得李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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