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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新手村待了100年

第二十三章,好戏开锣(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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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天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

  这两天林克忙的睡觉的时间都没有。

  决斗的宣传,场地的布置,门票发售。

  他还让贝克雇佣了很多经验丰富的厨师,管家,女仆,招待。

  让他们给报名的平民们培训。

  平民们这下心里稳定了。

  既然都开始培训了,那肯定就不是骗人了。

  阿甘左在干什么呢?

  他在剑士公会的训练室里冥想。

  这是他的习惯。

  大战之前,必须要静心。

  这两天,他甚至连东西都没有吃,只喝了点水。

  而今天,就是决斗的日子了。

  阿甘左出了训练室。

  剑士公会此时已经几乎没有人了。

  今天是阿甘左和林克决斗的正日。

  几乎所有的剑士,都通过各种渠道,购买了决斗的门票,此时都挤在平民区的观众席上呢。

  但也不是一个人都没有。

  有三个人,正坐在大厅的酒吧里,等着阿甘左。

  正是他那三个剑圣伙伴。

  太刀达人西岚,短剑达人巴恩,钝剑达人布万加。

  这四个人经常一起冒险,是生死之交。

  俗语有云,鱼找鱼,虾找虾,乌龟专找大王八。

  虽然不太高雅,但是道理却是对的。

  朋友之间,如果差距太大,很容易就疏远了,毕竟所在的世界不同。

  只有在同一层面的人,友情才能巩固。

  他们四个就是这样。

  既是好友,又是互相竞争的对手。

  相继进入了圣域,成为剑圣。

  不过他们却来自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从身上的衣着就可见一般。

  阿甘左是本地人,一身粗布的黑色斗篷,一副流浪者的打扮。

  钝剑达人布万加来自雪域,不管去哪里,都是一身的毛皮衣,满头粗狂的白发,胡子也张着,身后背着一个巨大的木棍,看起来就像是个木质的图腾。

  不要怀疑,这就是他的剑。

  年纪最轻的巴恩,是德洛斯帝国的野狼团团长,也是四人中唯一的贵族。

  一头金色短发,模样俊美,身上是精美的盔甲,腰间佩戴着一把短剑。

  年纪最大的西岚,看起来却比布万加和阿甘左还要年轻一点。

  满头的黑色长发,披在肩上,身上宽大的长袍,咧开前胸,腰间挂着一把主刀。

  每一次看见他,他不是在喝酒,就是在去喝酒的路上。

  “嘿。”看到阿甘左,西岚第一个开了腔:“我今天真对你刮目相看。你怎么会答应这种奇怪的要求呢?不是你的风格啊。”

  “就是。像这样的无所事事的贵族,一剑砍了就是了。”布万加随身附和道。

  他虽然看起来很粗狂,衣着也不华丽。

  但论势力,他是这四人之中最大的。

  布万加,是北地雪山,班图族的族长。

  手下强壮勇猛的战士近十万,地位比一般的国王都要高一些。

  他平时不出门。

  如果不是阿甘左他们的邀请,他绝不会离开雪山的。

  阿甘左平静的说道:“上一次的冒险,让我明白一件事情。我们的剑,已经够强大了,但是还有很多事情是剑解决不了的。我们需要一个法师。特别是这次的事件如此特殊……”

  “虚。”巴恩竖起手指:“隔墙有耳。这次的事情太过古怪,不宜多说。”

  “那这个浮夸的少年,就是选上的法师嘛?”西岚不解。

  “是的,他用一个强大的火系法术,秒杀了尼布贾。”

  “尼布贾?就是那个把灵魂卖给死神的亡灵术士?”

  “是的。”

  “那还有点看头。”

  阿甘左点点头,但旋儿又问道:“你们见过他?浮夸?我倒觉得他还挺实在的。”

  “实在?”三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你这三天都在哪的?”

  “训练室里打坐,练剑。”这是他的习惯,其他三人应该都知道啊。

  “那我们带你去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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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民区。

  此时的平民区,民房都已经拆掉了。

  真是锣鼓喧天,鞭炮齐鸣,彩旗招展,人山人海。

  各大商会的广告横幅贴到处都是。

  围绕着巨大的圆形竞技场,是足有十几层高的台阶式观众席。手机支付宝搜索P2zPYPB74GJ即可领取作者发的红包,赶快参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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