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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何骷髅会用剑

第十三章:舔狗!(第三更,继续求评价票与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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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数十米深不见底的裂痕,不由打了个寒颤。

  他可不想身上的骨头被沈凡一寸一寸卸下来。

  ‘吾主好可怕,以后还是不要违逆的好’!

  这般想着,骷髅王应答道:“是,吾主。”

  沈凡这才满意的点头。

  娜提雅维达心中也松口气,至少不用担心,被骷髅王暗中捅刀子了,接着走到洛克身边,“刚才说了一堆赞美吾主的话,感觉怎么样?”

  骷髅王回味了一下,“嘿嘿,感觉不错,比吞噬魂火还爽。”

  娜提雅维达:“……”

  这还舔上瘾了。

  ……

  收服骷髅王洛克,沈凡并未再继续斩杀亡灵之行,而是进到了亡灵之城中。

  沈凡是骷髅王洛克的主人,理所当然,也成为了这座亡灵之城的主人。

  说是城,但其实比喻成一个小土村更贴切,仅有两米高的城墙,房屋也都破败不堪,原居民更是被沈凡屠杀大半,所剩者寥寥无几。

  至于洛克的宫殿,也只是一个七米高的土胚房而已。

  之所以不再前行,是娜提雅维达的主意,她说沈凡需要一个据点来保证大后方,而非像一只孤魂野鬼般四处杀戮。

  沈凡感觉也很有道理,便同意下来。

  毕竟亡灵虽然不知疲惫,可不间断的战斗,偶尔也会让沈凡感到心累,这时有一个能休息的住所确实不错。

  这天,刚结束一天狩猎的沈凡回到亡灵之城,站在了骷髅王洛克行宫的房顶。

  阴影之地没有白天黑夜之分,但他仍凝眼眺望,仿佛在注视白天的太阳或者黑夜里的星河。

  这时娜提雅维达的声音从后面传来。“吾主,您在看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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