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怜花宝鉴,就不得不提到一个,叫作王怜花的人。
有人说,江湖十年是一个时代。
如果说上个十年,是李寻欢的时代,那李寻欢再往前的十年,就是属于名侠沈浪的时代。
而在那个时代中,却有一个无论是才智还是武功,比之沈浪都毫不逊色的人,他就是王怜花!
此人亦正亦邪,江湖人称千面公子,乃是武林中独一无二的才子,文武双全!
占星卜相,医术毒功,易容换貌,琴棋书画无所不精,所学之杂,涉猎之广,武林中还没有第二个人能比得上。
而这怜花宝鉴,就是王怜花晚年,集他一身所学大成之作!
这样的武林宝典,是任何一个江湖人士,都无法拒绝的诱惑。
所以,林诗音一经抛出,就引得江湖一阵轰动。
即便明知道姜明的战绩,即便明知道他不好惹,可在价值连城的财宝,以及怜花宝鉴的诱惑下,还是有不少人蠢蠢欲动,想要铤而走险。
当然,也不是没有人想过,直接从林诗音的手里抢夺。
毕竟,相比于姜明这个凶人来说,一个柔弱寡居的林诗音,实在是太好对付了。
一个是绝世凶人,一个是柔弱寡妇,两者间该怎么选择,实在是太好判断了!
打林诗音主意,并付出行动的人,这几天来不仅不少,反而还多的很。
可是,能走进兴云庄的,却是寥寥无几。
就算进去了,也从没人能活着出来!
因为有两个人,两个高手中的高手,正在默默的保护着这座府邸。
一个是从关外归来的李寻欢!
而另一个,便是这家小店的主人了!
如果说,李寻欢守护这座府邸,是因为里面的林诗音的话。
那这间小店的主人,则就完全是因为林诗音手中所握着的那本,叫作怜花宝鉴的秘籍了。
“掌柜的,十斤牛肉,三斤水酒!”
背着血棺的姜明,大步迈入店中,对着正趴在柜台上的店主人道。
眼下,姜明身后血棺内,还有不少的精纯血能,足够他补充气血的消耗,已经不用再通过吞食大量的食物,来补充能量了。
所以,食量也大幅变小。
可这个小,也只是相对而言的。
十斤的牛肉,这已经是五个壮汉的食量了!
趴在柜台上的孙驼子,看见姜明这一身背背血棺,腰挎长刀的装扮。
本来还以为,这又是一个受到“阿飞”影响,盲目模仿的中二青年呢?
可听到姜明的食量,却是下意识的开始,打量起了姜明来。
下一刻,
孙驼子一双锐利的瞳目,就不禁为之一缩。
“嘶!!!……”
“好凶厉的气息,这少年的身上,究竟得背了多少人命,才能有这般浓郁的血腥气?”
“而且,以我的实力,竟然无法看透这少年的虚实!”
孙驼子武功不弱,确切来说,是很强!
百晓生兵器谱上,排行第一的,是妙参无方的如意棒,“天机老人”孙老头。
而孙驼子这姓,便是“天机老人”孙老头那个“孙”!
王怜花曾有恩于他,在跟沈浪、熊猫儿等人扬帆云游海外前,曾让他守护好怜花宝鉴。
大丈夫一言九鼎,别人有恩于他,他便要报,无论如何!
于是,他便耗费十余年光阴,心虽有怨言,却仍恪守承诺,死死守在这座府邸之外,一步也不曾离去。
即便孤苦伶仃,即便十余年不能与家人团聚。
情义难偿!
这就是为什么孙驼子、阿飞,全都不愿意受人恩惠,一点恩惠也不愿意的原因!
言归正传。
什么都不用说,就单以孙驼子的姓氏而言,他的武功就不可能弱的了!
而王怜花也不可能,去选一个武功弱的人,来守护怜花宝鉴。
但即便是以孙驼子这样的武功,却仍旧看不透眼前这个,突然进店来的少年。
“没有武功?”
孙驼子想到了某种可能。
转念一想,就又立刻否决。
“不可能!没有武功的人,又怎么可能屠杀这么多人,又有一身连我都感到惊惧的血腥之气!”
“可我又为什么无法从他身上,看出丝毫修炼武功的痕迹?”
孙驼子百思不得其解。
武功在他之上?
但就算是兵器谱第三,小李飞刀站在这里,也不可能像这少年这般,让他看不出丝毫深浅。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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