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了,出人命了!”
“杀人啦!”
郑家的下人丫鬟又喊又叫,打破夜的安宁,将府院变成一锅沸水。
不一会又响起靴子重击地面的声音,如同擂鼓。
哒哒!
咚咚!
原来是一群行色匆匆的捕快,前来查案。
领头的名叫张宁,年纪在三十岁上下,长得人高马大,虎背熊腰,下巴上留着短须,双目炯炯有神。
听闻郑家出了大命案,他带着兄弟们火急火燎赶来。
一路疾奔且不说,终于来到郑府正中,眼前出现一处大院。
院内灯火通明,亮起一盏盏红灯笼,掩盖了夜色。
郑府的下人丫鬟围着大院,熙熙攘攘,议论沸腾。
闭口张口全在争论“命案”的事情。
张宁刚到院口,一个身穿锦衣,慌慌张张的中年男子迎了出来,“捕头,你们终于到了!”
男子乃是郑家的家主,郑开云,县城数一数二的富豪。
张宁快步而入,边走边问:“案发在何处?”
郑开云回道:“是我和夫人的卧房。”
“几时案发?”
“半个时辰前刚发现。”
“死者何人?”
“不……不知!”
张宁皱眉,“府中没人认识死者?”
“不是不识,”郑开云额头见汗,“实在是没法辨别……”
问答着,二人已走到门前。
郑开云伸手做了个“请”的手势,“捕头,你进去一看便知。”
张宁和捕快们鱼贯而入。
不敢耽搁。
屋子里布置得精致干净,檀木桌椅,雕螭柜台,吊帐沉香木大床,以及各种穷工极巧的摆件。
地面一尘不染,没有丝毫打斗痕迹。
桌上的茶碗都摆放得整整齐齐。
唯有血腥味,与整洁的房间不符。
再向里看,墙角坐着个华服溢彩的美妇人,头戴金钗,眉心有一颗美人痣,身上全是珍珠宝玉的配饰,十分惹眼。
只是她脸色奇差,双唇发抖,像是见了什么可怕东西,还没缓过劲来。
此人,正是郑开云的夫人。
郑夫人抬手,哆哆嗦嗦地指着被罗帐遮挡的卧榻,一个字也说不出口。
张宁意会,几步走了过去,双手撑开罗帐。
浓重的血腥味扑面而来,狠狠捶打着张宁的鼻子。
只见床上有一大片血迹,浸透了厚厚的被褥,变成暗红色。
除了血,还有零零碎碎的肉散落在被褥上,以及一缕缕黑色毛发。
当然,最触目惊心的是那只断臂!
一只齐肩而断的手臂躺在被褥上,像是石匠打磨出来以供把玩的玉雕。
残忍而精致!
门外的下人丫鬟看了,纷纷发出惊呼之声。
有人甚至呕吐起来。
郑夫人本就难受,此时赶紧转过脸去,不敢看。
唯有张宁面不改色,他曾学医,对人体器官见怪不怪,长在身上的胳膊和断下来的胳膊,在他眼里没什么区别。
奇怪的是,这条胳膊上的皮被剥去了,且剥得极为细致,连十根手指上的指甲都消失不见。
张宁又看了看断口,参差不齐,十分粗糙,肯定不是刀剑之类的兵器斩下来的,更像是被牙齿撕咬过。
剥皮食人?
这件命案不简单啊!
案发现场除了一片血迹,一些碎肉,一条断臂,什么都没有了。
躯体没有,脑袋更没有。
怪不得郑开云说根本没法辨认死者。
就一条胳膊,鬼认得出来!
“捕头,可有线索?”郑开云忐忑问道。
张宁捏着那条断臂,道:“这人貌似不是被杀死的。”
郑开云一头雾水,“什……什么意思?”
“可能是被吃掉的!”张宁道。
众人一听,面色骇然大变。
杀人已经够可怕了,这……这还吃人?
什么东西才会吃人,那肯定是怪物啊!
几个胆小的丫鬟,已经吓得哭了起来。
“谁第一个发现的死者?”张宁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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