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贱妾拜见恩相!”
“贱妾拜见夫君。”
彩娇和郑氏母女俩,低眉顺目的蹲身敛衽,规规矩矩的行了万福礼,拜服于道旁。
李中易背着双手,缓步踱到彩娇的身前,抬手勾住她的精致的下颌,笑眯眯的说:“今儿个怎么如此的守礼?可是又闯祸了?”
“回夫君的话,夫君赏金面,允贱妾回娘家探亲,贱妾安敢惹祸。”彩娇尽管天真烂漫,可也是名门闺秀,她打小就跟着郑氏学规矩,场面上的礼仪可谓是分毫不差,万福礼如同行云流水一般,令人赏心悦目。
李中易微微一笑,眼前这个洋娃娃一般精致的天真女孩,自从被摘了红丸之后,比以前略微懂事了一些。
上帝是公平的,给予你某项天赋,必会同时施加某些缺陷,此所谓月有阴晴圆缺,自古难全。
李中易勾住彩娇的小手,笑问道:“玩得可尽兴?”言外之意是玩够了的话,就该回家了。
一直小心翼翼伺候于一旁的金子南,瞬间脸色大变,如果今天不能留下李中易,好好的招待一番,那些惯于世态炎凉跟红顶多,狗眼看人低的前同僚们会怎么看他?
然而,以李中易征服者的威势,就算是借金子南八百个胆子,他也绝不敢逾越规矩的随意抢话,那简直是寿星公上吊,活得不耐烦了。
更何况,败家之奴臣,岂有颜面可言?
由于金子南的无能,导致高丽国的王党复辟,他现在也就是一条丧家之犬,项上人头能否保得住,还要看李中易的心情,安敢造次?
金子南急得直冒冷汗,却无计可施,只得频频冲彩娇使眼色,希望她能够留下李中易。
谁曾想,彩娇竟然把金子南这个亲爹当成了空气一般,直接予以无视。她乖顺的依偎进男人的臂弯里,仰起精致的俏脸,腻声腻气的撒娇:“爷,奴奴满身都是臭汗,想要您陪着玩水来着。哦,对了,娘亲在这座阴森的大宅子里住着,都快要闷出病来了,爷……您看……”
李中易起初也没多想,只是笑吟吟的欣赏着彩娇惯有的摇尾撒娇小伎俩,可是,彩娇明显有想带走郑氏的意思,他不由望向了一直低头不语的多汁妇人。
郑氏尽管心里千肯万愿,却苦于身份卑微,既因心虚而不敢正眼去看李中易,又碍于森严的规矩而不能主动插话,她急得手心直冒汗。
李中易居高临下的俯视之下,赫然发觉,郑氏手心里捏着的裙袂一角,差点给她掰碎揉烂。
“嗯哼,有点意思哈。”李中易心里暗暗有些得意,以他的地位和权势,何等美貌的女子不可得?
如果仅仅凭借威势,强迫郑氏屈服于床榻之间,身服而心不服,李中易很可能味同嚼蜡一般的失了兴致。
如今,郑氏被李中易偷过一次之后,连芳心都偏向了他这一侧,显然还想被偷第二次,这就让李中易有了一种全新的感受。
李中易如今所居住的行辕,虽然戒备森严安全无虞,可弊端也异常之明显:后院之中,美妾成群,美婢众多,可谓是人多眼杂,绝难偷得没有丝毫痕迹可循。
尽管李中易不是个什么好东西,可是,他也是一军之主,国之柱石的当朝宰相,个人形象事关重大,多多少少必须注意。
李大相公如今的心态,完全是既要偷得愉悦,又不能让人轻易的发觉,否则就失了那股子令人憧憬的味儿。
就在李中易再三斟酌,郑氏心急如焚之际,金子南实在忍不住跳了出来,他毕恭毕敬的跪到李中易的面前,战战兢兢的哀求道:“恩相,罪臣准备了一桌小小的席面,别的倒也罢了,有一味泡菜是罪臣亲手所治,应该还算可以一尝吧……”语带颤音。
李中易差点笑出声,金子南还真把泡菜当成是高丽国的国宝了,其眼皮子之浅,由此可见一斑。
由于,李中易先后远征高丽两次,对于高丽国的所谓美味佳肴,倒也有些了解。
本质上,高丽国由于地狭人稀物产不丰,其饮食习惯大致和倭国相仿:几味泡菜、一小碟煮得稀巴烂的鹿肉、两块腌鱼干,加上一小碗白米饭,就算是极其隆重的待客盛宴了。
这尼玛和天朝上国博大精深的饮食文化,哪有丝毫的可比性呢?
就算是大周国还不流行使用榨出来的植物油炒菜,那些蒸的、煮的、煎的、烩的、烤的美食,也对所谓的高丽美食拥有无可争辩的秒杀力。
所以,李中易宁愿吃随军伙夫们做的大锅菜,也不乐意去品尝所谓的高丽豪门盛宴。道理其实很简单的,所谓的泡菜宴,不仅难吃,而且异常之寒酸。
阅读模式无法加载下一章,请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