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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女律师

第二百一十章 不速之客(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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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才予以受理的案件。

    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具体包括以下:

    1、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刑法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刑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nuè dài案。

    4、刑法第270条规定的侵占案。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所谓轻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实、情节较为轻微,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的案件。这类案件强调被害人的举证责任,自诉能否成立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被害人等有无证据或者证据是否充分,如果被害人等没有证据的,人民fǎ yuàn将不予受理。如果被害人等提出的证据不充分,不足以支持其起诉主张的,人民fǎ yuàn将裁定驳回自诉。

    黄一曦本来以为这类案件有个兜底条件,听商洛宇这么一说也有点失望,可是她看到黄小田灰暗的眼睛已经有点亮光,又瞬间变为黑暗后,还是不太忍心,迟疑地问商洛宇,“能不能以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依据有关司法解释,所谓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已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等书面决定。

    商洛宇苦笑,“你自己也说过是被害人,可是黄小田不是被害人,而是被害人近亲属。” 阅读模式无法加载下一章,请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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