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从小学习捕猎的猎手,落入这种粗制滥造的陷阱让哈戈纳羞愧万分,如果不是雾尾城还有妻子在等着自己,他真想求死,这实在太丢人了。
他常年跟随着老骑士走南闯北,在一次受雇于一位有产骑士时,因为和邻居因为几棵树上结的桃子而产生的冲突,老骑士在那一战里杀了两个手持掏粪铲子的农夫,自己的手臂也因沾了粪便的铲子割伤而死去。
老骑士病倒的战后的庆祝宴会上,哈戈纳那段时间内胃口大开,吃了足足五块褐面包和一大碗鱼汤,有产骑士因为夺回了那几颗桃树,所以没有像平常那样对他的胃口发表意见。
那时的哈戈纳吃着吃着,便看到老骑士一脑袋栽在餐桌上,有产骑士看在他们有功的份上,前往附近的大城市寻找医生来医治,然而老骑士在那之前便死去了,死前他挣扎着把剑放在哈戈纳肩上,册封他为骑士。
可见他确实是个很抠门的人,连册封一位侍从为骑士的权利都差点带进棺材里
寻常的骑士册封仪式,都是在圣洁的教堂,沐浴在至高神的荣光之下,由皇帝或者地位显赫的大贵族亲手册封,而传奇一些的册封仪式,譬如在《艾索林和百石骑士》中所描述的,从小是就是位农夫的小男孩和艾索林结伴深入地下,去解救世界上最美丽的公主,在和敌人交战最紧要的关头,男孩几乎力竭而死,是最美的公主用他爱的一吻唤醒了他,然后册封他为骑士,接着送给了一件天涯海角各处找到的鹅卵石为他编织了一件刀枪不入的盔甲。
而这些统统不属于哈戈纳,他只是跪在老骑士的病榻前,闻着满屋子腐朽的死亡气息,在一阵上气不接下气的遗言中成为了骑士,在那里没有圣油,没有马刺,没有祝福,没有新披风新盔甲新剑,那里什么都没有。
之后他辗转帝国境内,最终在丹尼斯伯爵手下得到了一份军官的任职,而在这些年中,他习惯了兵团作战,也渐渐疏远了自己的锐利的观察力。
几个邋里邋遢的男人从隐蔽处跳了出来,他们有的藏在腐叶下,有的藏在山坡下,放在哈戈纳年少的时候,肯定会发现的。
一个瘦小的男人像只猴子般围着哈戈纳转来转去,一脚踢在他的肩膀上,盔甲发出砰砰的声音:“瞧这家伙,是个贵族老爷呢,一般人可穿不起这种盔甲”
“你给老子滚一边去,这身盔甲是我的了”一个大块头扛着斧头走上来:“按理说,你这种贵族老爷应该会换到不少赎金,但爷们们没时间耗下去了,把脖子伸长,给你个痛快”
哈戈纳主教无奈的抽搐了一下:“你还挺仗义”
“那是自然,咱可是条好汉,可真对不住了”大汉拍了拍胸口,满身肥肉跟着乱颤,然后抡起斧子便要砍下来。
“等一等,等一等”哈戈纳不敢说俏皮话了,再这样下去就要身首异处了:“老兄咱们是自己人啊,都是苦命人啊,我可不是什么贵族老爷”
大汉生生把抡起的斧子转了个方向,从哈戈纳的裤裆边划过,惊得他一身冷汗。
“你又要干什么?”大汉很不耐烦的吐了口吐沫:“死都不肯乖乖的死,体谅体谅爷们们饿难处好吗,你怎么这么自私”
“你胸口皮甲上的纹章,如果我没看错,老兄是辛迪克男爵的下属吧,我和他挺熟的,咱们可是自己人呢”哈戈纳尽量表现出一副热心肠的样子,然后歪了一下脖子,看到安布罗斯军士正从山坡下爬上来,他似乎赤着双足,走路没有一点声音。
大汉也来了兴趣:“哦?你认识辛迪克老爷,他可是个好人呢,可惜让一个南方领的小子刺下了马,乱糟糟的在战场上被踩扁了脑袋,我没把他遗体救回来,可真是气煞俺了”
辛迪克男爵确实是个好老爷,他待人和善,在大多数领主都瞧不上哈戈纳这种雇佣骑士出身的军官时,反而和哈戈纳相谈甚欢,还邀请哈戈纳日后去他的领地里做客,只可惜这种机会永远不会再有了。
这时安布罗斯军士已经解决了其他两个乱兵,他先是用手刀砍在头一个乱兵的颈骨上,在对方软绵绵倒在地上时轻轻扶住慢慢放下,却被一身之隔的那个猴子一样的乱兵用眼角看到了,军士不慌不忙的跑出bǐ shǒuchā jìn他的眼窝,然后如同一只奔狼般捂住他的嘴巴,乱兵的鲜血染红了他的手掌,他不慌不忙的在衣服下摆擦了擦,然后慢慢摸到大汉的身后。
就在安布罗斯军士的bǐ shǒu从背后对准了大汉心脏位置的时候时候,哈戈纳却突然大喊道:“不要杀他”他挺想招募这个大块头。
“妈的,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废物”军士把bǐ shǒu上移了几寸,抵到大汉的喉咙处:“把你的斧子扔到地上”
大汉的手紧紧握在斧柄上,眼睛瞬间发红,额头的青筋暴突,猛地挥向了毫无防备的哈戈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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