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彩石城的主人,少君加席托站在沙丘上,凝视着下方的队伍,攻城器械正在日夜赶制,如若妥当,明天一早就可以发动第一次进攻。
巨大的攻城塔和云梯已经搭建完毕,木料早在晚风湾就制造完毕,是用驮车一步一步运来,然后原地组装。毕竟枯叶堡周围的木头数量有限,无法组装攻城器械。
凭心而论,他比在场的任何人都希望攻下枯叶堡,只有这样,才可以把夜灵人和里达手下的那些亡灵战士们送走,不然他们只能窝在晚风湾,败坏自己的好事。
特别是里达和那个有着永夜之子身份的小女孩,加席托厌恶他们身上的死亡气息,每每想到当一个人死后,肉身会被他们重新指使,他就不寒而栗。
百余年前,沙漠的王者倾尽举国之力,跨越整个沙漠,以雷霆万钧之势将晚风湾收入囊下,从此彩石王就不再传承,彩石的子嗣各领一城,经过百年余的兼并融合,只剩下了大彩石城,小彩石城和花巷城三足鼎立。
自己的大君父亲年纪已经很大了,早晚要死在自己的前头,到时候花巷城也将传于自己手中,到了那个时候,消失百余年间的荣誉即将在加席托身上重新现身,他仿佛已经看到整个晚风湾向自己顶礼膜拜。
整个晚风湾三分自己已入其二,到时候再将大彩石城收入囊下,自己就可以加冕为真正的彩石王。
虽然大彩石城亲王已经向父亲投降,但加席托知道,只要有一个风吹草动,只要自己稍有颓废的态势出现,他们就会再次独立。
加席托正幻想着自己加冕的时刻,身后传来一个轻微的脚步声,这是自己的副官斯卡尔里,他总喜欢用脚尖摩擦地面,声音虽然轻微,却很好辨认。
“大人,我们在城外抓到几个游荡的沙民,其中有个人脚上穿着这个,我觉得有必要呈给您看一下”斯卡尔里的声音显得很萎靡,他最近几日确实很累了。
副官呈上的是一副靴子,这副鞋子底子很厚,用料精致,脚踝处还隐约衬着紫色的绸缎布,加席托一眼就看出,这是小彩石城披甲奴的制式长靴。
小彩石城之战结束后,披甲奴们死伤惨重,只剩下寥寥上百人,在他们的指挥官,小彩石城三督军之一的拉姆尼斯的带领下投降。
拉姆尼斯的外号叫老疙瘩,只因他的脸上长了个大瘤子,看起来恶心滑腻,加席托却知道那是个德高望重的老好人,加席托本想得到他的效忠,如果得到拉姆尼斯的效忠,自己入主小彩石城的阻力会小很多。但私心里,他是敬佩老披甲奴的品行,拥有这样的下属,必将成就一番功名伟业。
不过拉姆尼斯却拒绝了自己的好意,他投降只是不想白白牺牲手下的披甲奴兄弟们的性命,他也是个固执的人,坚持向自己投降而不是向夜灵人投降。
在自己和莱迪亚的婚礼结束后,他就带着一个小侍仆离开晚风湾,去安夏拉布尔寻找小达维,小达维毕竟带着少将军的头衔,他名义上还拥有小彩石城。
虽然加席托清楚,只要小达维活着一天,自己的位子就不算足够安稳,但他还是放拉姆尼斯离开了,这可能算是英雄惜英雄吧
加席托忽然有种不好的预感:“这个鞋子是谁的”
副官斯卡尔里顿了顿:“我给贾洛军士看过,他认出这是拉姆尼斯督军的靴子,靴子内侧有一道蹩脚的针线,这是莱迪亚夫人小时候为他缝的,拉姆尼斯督军很珍惜这只靴子。那个沙民承认是在令一个死人脚上扒下来的,那个也死人是在拉姆尼斯督军的尸体上扒下来,督军是患上了瘟疫死的”
加席托伸出手,果然摸到了那道蹩脚的针线,他吸了吸鼻子,忽冷忽热的沙漠气息包裹了他。
“那个沙民,穿这个靴子的,他怎么有资格穿这只靴子呢!杀了他!”加席托把靴子仍回斯卡尔里时怀里:“把靴子赏给贾洛”
贾洛是仅剩的百余名披甲奴中,最优秀的那个一个,他深得拉姆尼斯的传承。
加席托走下沙丘后,来到花巷城士兵中间,他们是自己最衷心的士兵,也是最可以信赖的,他随意走到营地中,拨弄着倚在一起的长矛,和几个老兵握了握手,听了听他们想法。
他们说的都是屁话,没什么用,但自己要装作一个聆听的样子,这是一个真正的王者所要学会的。
士兵们围着他,七嘴八舌的叫嚷,有的请缨作为排头兵,率先第一个登上枯叶堡的墙头,有的要爬上攻城塔,要用手中的弓箭杀死第一个敌人。
加席托看到士兵的wài wéi,一个满脸稚嫩的小士兵站在那里,小脸因兴奋憋得通红,眼睛睁得老大,明亮的像是天上的月亮。
“孩子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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