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女主光环的影响下,李国明对魏莎莎还是喜欢的。
但又因为亲人的引导和男主光环的保护,李国明下意识地觉得自己不应该和魏莎莎在一起,魏莎莎不是良人。
自己只不过是魏莎莎在有限的资源里面挑出来的最合适的备胎而已。
“妈,国燕,我不想在厂里干了。”李国明忽然又提起了这件事情。
走在前面的李母惊愕地转过头来,有些急切地道:“咋又提这个呢?是不是还是想进国营企业?国明啊,不是妈搪塞你,咱家真没有这方面的门路。”
林星辰也劝说道:“哥,国营企业看着风光,其实未必好混的。你在国营企业可能一辈子当个小职员,在工厂里还能凭本事往上爬爬呢。”
李国明苦笑了一下,原来最近因为这事他在母亲和妹妹眼里已经变得这么不懂事了吗?
“不是,我不是要进国营企业,我想去做生意。一来不在厂里干了,省得她再来找我。二来王家也是做个体户的,我要想和她好好处,也得体味一下做生意的不容易。”
今天的见面李国明对王兰兰没有多大感觉,单单只觉得这个姑娘很不错,是个过日子的人。
至于魏莎莎,虽然李国明对她有感觉,可实在不想像奴隶一样被人召之即来挥之即去。
反正感情都是培养出来的,慢慢地不相处也会变淡。
李国明就不信了,他愿意好好地和一个姑娘处,还能培养不出感情来的。
做生意?做生意好啊,这不就是原剧情的套路吗?
果然该发生的还是要发生的。
林星辰没等李母表态呢,马上点了点头表示支持道:“做生意好啊,我看现在做服装批发生意最好。你看这最近街上那些姑娘们穿的,那都什么款式啊,不照样有人追捧?”
李母对做生意这种事情没有林星辰那么了解,但是倒是也没有多大意见来着。
毕竟她都能接受王兰兰,接受一个家里做个体户的姑娘当未来儿媳,这方面的偏见真没有那么严重。
“那要这样也行。国明你放手去做,要拿钱跟爸妈说,但是一开始也不要做太大的,万一失败了还能去做其他的。”
李母马上对李国明的行为表示支持,在她看来,儿子在做生意上赔多少钱,也比娶个不好的媳妇要强。
钱没了可以再赚,但是娶了个不好的媳妇,简直就是在给自己找罪受啊。
李母就怕魏莎莎和李国明结婚以后又看上了谁,然后两个人搭上了,那样就好笑了。
面子上过不去不说,最重要的是儿子他该多么伤心啊!
李母舍不得李国明伤心,也不想来个魏莎莎这样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搅得全家不得安宁。
所以花点钱又怕什么呢?
“做服装生意吗?我看做这个的人不多啊。”李国明其实一开始是想要贩卖水果的,但是听林星辰这么一说,倒是也有点动心。
其实现在的年轻人哪里愿意穿那种单调的衣服啊,只是没有其他的可以穿而已。
做服装生意,说不定真的有市场。
他可以试试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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