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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个匠人

第320章 真·目光杀人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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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为惊海级,宗冥现在的修为放在全湘省也算是妥妥的“高玩”了。

    高玩自然要同菜鸟区分开来,不能丢了牌面。以堂堂惊海级的实力去欺负十年级异类生命,多少有点以大欺小——不过考虑到修为稍微高一点的十年级其实际年龄就不比老爷子小,也就不存在什么以大欺小了。

    古往今来,无论是武侠世界还是玄幻世界,实力不足、年龄却很足的反派角色从来都只有给主角送经验的份。

    宗冥想到了自己第一次实践“太平诛魔箓”时秒杀的那只食腐魔:它的世俗身份就是烈士陵园守陵人。每到小学组织烈士陵园扫墓活动时,总有系着红领巾、戴着统一制式红色鸭舌帽的小学生们跟他打招呼,喊“老爷爷好。”……

    在异类生命这个生命圈,食腐魔、饿死鬼之流从本质上来说都离不开“炮灰”属性。有的炮灰在战斗中没有丧命,一步一步晋升、达到足够高乃至该族群前所未有的成就。然而更多的还是履行炮灰“本职”,化为了战场上的尘土……

    妖魔鬼怪甚至比人类还看重出身,绝大多数低出身者苦苦修炼到一定境界,然后被某高等种族的天才盯上,然后成为其成名路上的踏脚石。

    嗯,后世在提起该天才{那时应该已经成为一方巨头了}时,也会颇费一些口水来描述它的成名之战,于是就必然要提到这类龙套——这大概是它们唯一能“青史留名”的途经了。

    真是闻者伤心、见者落泪的命运啊。{?????_?????}

    像宗冥碰到的这只饿死鬼,算是一众低等异类生命中死得比较“辉煌”的了:因为它碰到了宗冥。

    要是按照人类的史书记载法,它可以是“与强敌交战,宁死不屈,力竭而死”,也可以是“遇人族高手,欲求饶,遭当场斩杀。”反正历史就是个可以随意修饰的小姑娘,怎么打扮都是后人说了算。

    显然,“力竭而死”要比“求饶遭拒被砍”好听的多。要是吊死鬼族出一本《吊死鬼历代烈士录》,这事估计就会被写上去——以“力竭而死”的写法。

    之所以记载,不是因为这只十年级吊死鬼有多强或者说有多特殊,而是它的对手宗冥很强。俗话说“时势造英雄”,其实反派也可以造英雄,而反衬出英雄角色的反派自然也能从此获利。

    宗冥自认为是个很低调的人,在这个正值泡妞把妹的年龄也没在学校的才艺表演上展示过拿手的“单手开阿斯顿马丁”。

    这种朴实的作风还是挺值得表扬的吧。{?˙▽˙?}

    不过现在看来,他似乎把这种作风给带到与妖魔鬼怪的接触中了——什么时候区区十年级饿死鬼都敢瞪咱了?还敢当着咱面害人!

    还是因为一直以来修为进步太快的缘故,宗冥的战斗力虽高却缺少积淀,这也导致他走上了“刺客流”之路。而作为一名优秀的刺客,隐匿功夫是重中之重,修为什么的是绝对不能暴露给对手的,所以他无论是生活中还是执行任务时都装出一副普通人的样子。

    宗冥是如此,曾经的“小三”也是如此,“小六”更甭提了,要不是不老松松脂买不到,它也不至于一直以“原皮肤”亮相。

    不管别人怎么想、怎么做的,宗冥打mobi类游戏时一般只选有皮肤的英雄。虽然官方说有皮肤的英雄和没皮肤的英雄不过是特效有差别,其它都差不多,宗冥是很不以为然的:卖得贵的皮肤相较于原皮肤的属性加成有多猛你们心里还没点数吗?

    别的不说,光“冥中注定3·0”与“3.1”的实际战斗力差距,这是他切身体会过的:有皮肤的攻击才能命中,之前版本的……那打的都叫什么事嘛?

    连皮肤都没有,打架还想赢?{⊙x⊙;}

    咳咳,总之就是,“皮肤”真的是好东西,这东西有多少宗冥要多少,不嫌多。

    上面提到,因为宗冥之前一直是“刺客”,虽然现在成了“大佬”、有了正门硬刚谁都不怂的实力,但心态上还是受到了“刺客心理”的影响。{至少平时行动带点“猥猥琐琐”的风格}以至于明知道“聚缘”里只有一只十年级小怪,还是拿出了刺杀的架势。

    若说惊海级大佬收拾十年级饿死鬼是电磁炮打蚊子,宗冥还用上了刺杀状态——这就好比巡航导弹攻击蚂蚁窝。

    宗冥表示自己丢不起那个人:我堂堂惊海级大佬,还是有着干死过八百年级尸魔战绩在先的,若不能用气势碾压这只十年级小怪,那不只是丢自己的牌面,更是侮辱了死在自己手上的一众曾经的对手们。

    于是,他眼神变了,惊海级强者的气势凝聚在他的眼部,像两个大功率探照灯似的,直挺挺地射过去。

    传说中的真·目光杀人{鬼}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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