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慎都不为过,尤其是年龄是自己的十倍不止的大妖。
“鞭尸”这活啊,它是有讲究的,最早流行于民间传说“伍子胥为报仇鞭尸吴王三百下”。虽然传得神乎其神的,然而史书上并没有相关记载,不过不可否认的是,鞭尸这种行为在古代就已经流行起来了。这亦可视作跨越时间维度的“补刀”,现代流行的“补刀”有可能就是从这衍生出的。
鞭尸该怎么鞭?真正的鞭尸既要有视觉冲击力,又要起到震慑宵小等作用,还要保证所鞭的确实是尸体才行。而宗冥采用的是“补刀型鞭尸”:不是出于报仇、解恨或者其它目的,只是为了保证对方确实翘辫子了,这也是最实用的一种。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何况是一只不比骆驼小的麋鹿妖?宗冥可不会傻乎乎的掏出斩鬼大刀上去一通乱砍,这样爽是爽,万一它还没死,一脚蹬自己心窝上不就完犊子了?宗冥见识过它的“战术后跳”,发力比自己大多了。
宗冥从兜里掏出那张使用次数过半的“太平诛魔箓”,对着陆弼晟一次性摇了个痛快:反正老爷子许诺了一大堆存货,随着实力的增长以后也用得少了。
这还不算,他又掏出了各种法术符箓,刀qiāng剑戟、水火风雷等齐上阵……成功把这只麋鹿妖给做成了一盘大菜。
吃妖,从来不只是说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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