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咳,你是什么人?这里是我的房间!”马晓歌一阵咳嗽,差点呛死自己。
“哦,原来是你的房间,我当是哪个有这胆子,竟然住在这东厢房里。既然你来了,我便告知你一声,我瞧着这间房好,便住了,你的东西和人我已着人送到西次间了。”那人一脸的倨傲,丝毫没有觉得不知会主人就擅自占了这东厢有什么不对的。
“嗨,你这人!”马晓歌刚想理论一番,结果人家理都没理,咔嚓一下把门关上,雕花的木门离马晓歌的鼻尖就只有那么几毫米就碰上了!马晓歌这才知道闭门羹是个什么味道,碰一鼻子灰又是如何的贴切的!
什么人?算了,不跟这种人一般见识,她还得去看那个自己救回来的人呢!
西次间儿就在西厢的旁边,原本是下人住的地方,久未居人一推门就有一股子灰尘味儿。
此时屋里头有几个人,其中一个是曹庆,他正弓着腰站着,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反正这大夫讲话是文绉绉的,大概的意思就是这个人还能活着真是了不得,两条腿给打折了,以后接上也会落下点儿毛病,身上的都是皮肉伤,进些水米好好休息就成,只是这有一处伤却有些严重,这也是他发烧不退的原因。
“哎,姑奶奶来了,您跟恩们姑奶奶说吧,我这是实在是听不懂。”曹庆看着推门而入的马晓歌,就跟看见救星了一般。
“哦,这位就是你家姑奶奶,我这话怕是不方便跟她说的。”老大夫眯缝着眼睛,花白的山羊胡子一抖一抖的,十分有意思。
“老先生,有什么不能说的,这人是我救的,我自然有权知道他到底是什么病,又得怎么个治法儿。”
老大夫摸了摸自己的胡子,似乎有点为难,复又下定决心般道:“也罢,早早晚晚得知道。这娃娃身上的伤口到是不打紧,几天几夜水米未进,这才虚弱,只是这发烧,发烧的原因……哎,这真是作孽,姑奶奶,哎,我实在是说不出口。”
“咳,您这是几个意思?有什么说不出口的。”马晓歌看他这样子感觉这人怎么像挤牙膏一样,是死是活到底如何痛痛快快的说了不就得了么。
“他,他……他是叫人给祸害了,那处撕裂流血流脓,又未得医治,因此才……哎,老夫已经给他开了药方,按方子抓药,其中有膏方,需人涂抹患处。伤口痊愈前只得进些水米稀物,若碰上腌臜物便极易化脓,如此反复,最终难治。”老大夫一口气说了一大堆,已经是很直白了。
马晓歌立刻惊诧拧眉,这是有多色中饿鬼,连蓝孩子都不放过,变态啊!真是变态!难怪拼命也要逃跑了,那个少爷简直丧心病狂。
“知道了。曹庆找人按方子抓药,再找个小子看着他,咳,人就交给你了。”那大夫见马晓歌只是惊讶,并未不解或者厌恶,就知道这姑奶奶确实不是一般的闺阁女子,便仔细的又嘱咐了些事项,然后领了钱离开了。
不多时这药也抓回来了,膏也配得了,曹庆就抓了自家的小子来照顾这个少年,给他上药。
掀开被子一看,差点没直接吓昏过去,只见两股间红红白白,褐色的血痂往外渗着血,腌臜之物也脏了下身的被褥,腐肉间似隐隐有白白的蛆虫蠕动,真是惨不忍睹。
曹庆与儿子都人心不得,只用帕子细细给擦了身体,把那扭结的头发都给剃掉,又用真忍着恶心挑出了蛆虫,上好药后又把熬好的中药汁给灌了下去。不过那少年的烧还是没退,能不能活下来是看造化的。
这少年的被擦干净的脸庞十分精致好看,唇红齿白细皮嫩肉的,看上去原本也是有钱人家的小少爷,如今竟然沦落至此。国破家亡,不外如是。
做好这一切后,曹庆让儿子守夜,自己去回禀马晓歌,马晓歌听了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表情,只是目光没由来的叫人看着发寒。
“对了,我今晚不回西厢住,要去拣骨房验尸。咳,你不用派丫头来守夜了,叫个人给我打下手就行了。”
“哎,知道了。可是,姑奶奶哟,您这白天不去,非大半夜的去,不瘆得慌吗?”曹庆心想这什么毛病啊。
“你不懂,就要这个气氛,白天验尸哪有晚上刺激!”
“知道了……”曹庆看着那一脸兴奋的马晓歌,心中直翻白眼儿,这大晚上去验尸,哪个胆子大肯去,这可叫他为难。
用过晚饭后,马晓歌拎着一瓶醋就进了拣骨房,这里原本是原主人用来放奇珍异宝的地方,不过城破后奇珍异宝被洗劫一空,现在也就剩下博古架和几张被当做放尸体的床的长条案子了。后来几大萨满就把这里当做处理尸体的地方用了,令这里平白增添了几分阴森诡异。
几个博古架上放着的不再是古董珍玩,而是各种匪夷所思的东西,瓶瓶罐罐都散发着不详的气息,雪白的墙壁也被溅上了星星点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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