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罗马,奋战到底!”
血战如潮下,阿庇斯骑马跃过军团阵地后方,大声怒吼着鼓舞着军团的士气。一发流失差点命中头盔,擦着阿庇斯的脸庞掠过,消失在身后的夜色中。
面前,无数举着火把的野蛮人、罗马士兵正碰撞,挤在一团厮杀。搏斗如此血腥,残忍。这个世界优胜劣汰的法则不仅适用于后世,也适用于两千多年前的古罗马世界。野蛮人为了生存和自由而战,罗马军团为了财富和荣耀而战。
只有强者才能生存下去。
长矛刺进身体的那一刻,血花从士兵体内飙溅而出,被重盾砸倒的蛮族步兵在地上挣扎着却被凄厉的短剑刺穿身体。
而倒下的蛮族士兵,奄奄一息,却用随手携带的匕首,刺穿了罗马士兵的脚掌。
……
“兄弟们,决战的时刻已经来临,你们曾经宣誓效忠阿庇斯,宣誓效忠于军团,现在,检验你们忠诚与勇气的时刻来临了,握紧你们手中的长矛,踩稳脚下的马镫,朝着黑暗之潮前进,朝着敌人冲锋,为了阿庇斯!”
第十、第七、第十二军团的重步兵在前方战场浴血奋战,后方,被拉开距离的罗马军团骑兵,在骑兵统帅马克西姆斯的带领下,对着不列颠联军的后方,发起了猛烈的冲锋。
这是阿庇斯的战术之一,战前故意让骑兵在队伍最后行军,开战的时候,野蛮人大军从四周围来,而最后面的部队是最容易突围的,马克西姆斯带领着日耳曼骑兵队冲出人群后,在后场集结骑兵。而后,执行阿庇斯战前的指示,从不列颠大军的后方发起冲锋,与主力军团形成对不列颠人的反包夹。
此刻,在马克西姆斯的亲自带领下,三千名日耳曼骑兵戴着厚重的黑色盔甲,持着锋利的军团骑枪,犹如一群凶猛的野兽,从山林另一侧咆哮着冲锋而来。
强有力的马蹄践踏着深秋的大地,不列颠森林的流风从耳边吹过,感受着震撼人心的战歌四起,马克西姆斯高举罗马骑士剑,冲向了面前密密麻麻数不尽的蛮族大部队。
身后,同样士气无比高亢的日耳曼骑兵也无畏的冲向凯尔特大军。
“勇气与荣誉!”
马克西姆斯大吼着。
数千日耳曼铁骑践踏着冲向不列颠联军时,空气中传来了无尽绵延起伏的惨叫声,鲜血和骨肉在马蹄下飞溅,日耳曼军团骑兵以绝对强大的威力,摧枯拉朽的摧垮了不列颠步兵的防线。
在稍作抵抗之后,这些临时拼凑起来的不列颠军队便土崩瓦解了。
众多来不及逃亡的凯尔特步兵被日耳曼骑兵撞倒,野蛮的踩在脚下,马蹄溅起血花,倒下的不列颠士兵成堆成堆的增加,试图阻挡日耳曼骑兵冲锋的凯尔特步兵,则被日耳曼军团骑兵残忍的削去了脑袋或胳膊,这些马背上的野兽比不列颠蛮族更加凶残,血红的眼睛,金色的头发,显然,这些骑兵并不是罗马人,却比罗马人更加嗜血残暴。
恐怖在战线上蔓延。
谁也不知道,下一刻这些日耳曼骑兵会不会冲向自己。
以此同时,不列颠部落联军却无法突破罗马军团的主力方阵,被铁甲与重盾包裹起来的罗马重步兵方阵就像龟壳磐石一般坚硬,斧头和长剑始终无法击垮方阵的防线。而罗马军团步兵则站在方阵的盾墙内反击,短小精悍的罗马短剑从盾墙的缝隙里刺出,切割着不列颠士兵的手臂和脚踝。
战斗就这样僵持着,不列颠人无法撕开罗马军团的防线,而马克西姆斯则带领着日耳曼骑兵游弋在不列颠大部分的外围,时不时对密集的人群发起冲锋。
然而,毕竟不列颠联军人数众多,十万人的大军,不是一两万,就算屠宰十万头牲畜,也需要足够长的时间,何况这十万人还是手持各式武器的凯尔特部落战士。
“稳住!耐心,我的伙伴,等到敌人心里防线彻底崩溃。”
军团内部,阿庇斯翻身下马,鼓舞着每个百夫长继续战斗,他们已经在不列颠人在乱吼乱叫中战斗了数个罗马时,但是战斗依旧不能结束。烦躁的情绪在军团内部蔓延,阿庇斯知道不能让这种情绪继续扩散,否则会出现部分士兵不听命令的情况。而阿庇斯的判断事实上不是来源于战场的情况,而是来自自己多年的战斗经验,凯尔特人投入战斗的时间同样很长,并且,罗马军团没有后顾之忧,而不列颠士兵却有,他们必须时不时盯着自己的后方,看罗马的骑兵是不是出现在他们后方。
这便是优势,心理上的优势。
而战事的发展也没有出乎阿庇斯的意料,随着马克西姆的日耳曼骑兵不断冲击,骚扰外围的不列颠联军,这些不列颠士兵先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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