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才是那么的爽朗。
他们的第一次见面,应该是在图书馆吧?
因为自己的语文成绩排了年级第二,所以她下意识的最近天天跑图书馆看书。也许是太过专注或者是一直都目空一切,她一直都没有注意到坐在自己对面的那个穿着白色衬衫很干净的一个男孩子。
是的,要是他不叫林风的话,他在她的身边将永远是一个路人甲而不被注意。而偏偏就是那天中午,她正打算去吃饭,却正好看到一个女生朝这边跑了过来。
因为是中午,此时图书馆已经没有几个人了,何况他们坐的又是图书馆最后一排,知行歆看着那个女人一直跑到了他们这张桌子前。
哦,原来是来找这个男生的,知行歆朝他们瞥了一眼,正打算离开,却听到那个女生开口说道:“林风,这是我送给你的礼物……”
林风?
知行歆听到了这个名字,顿时眼睛冒出了蓝光。
这是后来林风跟她描述的,他说这种目光就是当狼看到羊的时候露出的欣喜。所以从那一刻起,他就命中注定要被她捕获了。捕获?仅仅那一个眼神就注定了他们的纠缠了吗?要是知道会这样,也许,知行歆就会收起那蓝色的眼光,放弃当时的好奇心,早一点的离开。
因为和林风在一起有多么的高兴,在和他分开之后她就有多么的痛苦。如果可以选择,她情愿自己没有高兴过,没有爱过。
看来,她不知不觉中已经变得脆弱的很多。
当然当时的知行歆还什么都没有想到,也许是根本没有时间想,她猛然的转过身,然后霸道了一把推开了那个女生,站到了林风的面前。
因为林风有一米八三的个子,而知行歆只有一米六八,两个人的身高本身相差一截。但是,骄傲的知行歆不容许战斗还没有开始,自己便输了,于是她用力的迫使自己仰着头,双眸紧迫的看着林风。
而林风一笑,也非常配合的敛着双眸俯视着她。
两个人四目相对了,就是许久。
也许,那就叫做一见钟情吧?
终于,林风的嘴角露出了一抹难以察觉的笑意,这当然理所应当的被知行歆看做了挑衅。
“我叫闵知行,你很快就会记得我的名字的。”
说完这句话,没有多做停留,知行歆便昂首挺胸的就从林风的面前离开了。
有人说,有些人的光芒天上就是掩盖不住的,大概说的就是此时的知行歆吧?很久之后,林风也不能忘记那时那个目空一切的霸道小女生。她的霸道是他早已经料到的,却没有想到她竟然真的可以目空一切到了一定的修为,竟然连他坐在她对面一个星期,都没有发现。
当然,此时的知行歆还不知道,这并不是她和林风的第一次碰面。
所以她当时仅仅是想要林风记住她的名字,因为,她的语文成绩一定会超过他的。
知行歆是有些小聪明的,从小到大,只要是她专心做的事情,都会做到。可是,偏偏这次她输了。
因为下一次语文考试的作文题目叫做苦难。
知行歆读的书很多,所以从爱迪生到张海迪,从奥斯特洛夫斯基到假如生命给我三天光明,作文写的是一个淋漓畅快。
不过,这样的作文是注定了泛泛之辈了。虽然她已经突破了其他同龄孩子作文中的李白杜甫孟浩然了。
可是,她毕竟是没有经过苦难的一个人。老师给了她一个五十八分,差两分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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