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多雨。
地处在两水之交,崇山之畔,此地常年阴雨湿润,一岁之中难得晴日。
所以沅陵的居民格外钟爱晴天。每逢艳阳高照,便是炎炎的夏日也挡不住他们走街串巷,呼朋唤友。
而今天就是晴天,阳光明媚,碎金播撒,自清早便毫不吝啬地把光和热播撒在沅陵的大街小巷,驱散冬日的阴冷,让人恍惚以为冬尽春来,万物复苏。
居民们把这样的好天视作天爷的恩赐,大街之上熙熙攘攘,行人如织。
南门大道或许是唯一的例外。
作为城池的四条主道之一,南门大道上通南门,下抵郡治,两侧遍布广厦华府,不是高爵显贵的府邸,就是官牙军营的所在。
身为一城之重地,巡城的更卒自然格外重视道上的清洁和秩序,一切皆仿照咸阳样式,北来行左,南去步右,牲畜不得道上留污,旅人不可随处张望。
正因为如此,南门大道的人气一直不旺,但行人的规格却颇高。一路之上零零落落,大多都是前呼后拥,不是穿着绣袍的贵戚,就是冠服在身的吏员。
可即便在这样的人群当中,李恪也依旧显露出独一无二的出众。
今日的他确与往日不同。
素玄深衣,细纱大氅,外罩着华贵的熊皮鹤氅,一身黑玄,唯有衽带滚绣银线,恰到好处地画出轮廓,彰显出英挺的身形。
他的长发浓密,在头顶盘髻,束之以白玉,偏又不似往日般尽数盘匝,而是像马尾似得留出长长的发辫。那发辫在头顶挂起高高的弧线,本该肆意飞散,又因为稳而雅的步态,只是随着身姿微微起伏,张扬而不显散漫。
而在他的身后,蛤蜊在左,沧海居右,皆是精壮强悍,身怀利刃,亦步亦趋,须臾不离。
居养气,移养体,酒后的微醺让今日的李恪难得高调,那份神采,那份仪态,轻而易举便夺走了南城上下全部的视线,成为了街巷当中唯一的焦点。
他面无表情地穿过街巷,代主采买的臣妾家臣纷纷避让,贵戚官吏也下意识放慢脚步,避其锋芒。
人人都在猜测究竟是哪家的豪门贵子悄然间莅临沅陵,此行南向,又准备与哪位大人物攀谈交道。
这不仅仅是无聊的八卦。
沅陵富庶,历来是勋贵豪门必争之地;沅陵又偏远,荒山难容二虎同居,每有异象,便意味着龙争虎斗,日月争辉。
南城的居民们早在一场场不见硝烟的争斗中养出了谨慎的习性,似李恪这般出色的人突兀出现在城中,他们必然要一探究竟。
李恪被他们目送着一直来到南门边的军营辕门,这里本是沅陵更卒的戍地,自从屠睢将莫府暂移到城中,这里便成了莫府所在。
秦律厘定,上将军有亲卫四千,出入随行,再加上莫府的文书、参谋,后勤、将作,莫府人数可达五六千人,所以眼前连片的营房对屠睢而言并不显大,营内营外满满当当,随处可见甲胄齐备的威武将士。
“上将军好大的排场啊……”李恪感叹一声,站定脚步,“蛤蜊,叫门。”
蛤蜊在身后轻轻点头,迈开步越过李恪,与门外亲卫相对而立:“速去通传你家将军,墨家李恪前来赴约。”
“墨家?”
亲卫昨日才见过以慎行为首的墨家众人,对那身统一的墨褐草履印象深刻,乍一见比华贵还华贵的李恪,不由有些迟疑。
蛤蜊趾高气昂地冷哼了一声:“你只管进去通传,你家将军自然知道!”
“这……”忠诚的亲卫琢磨片刻,终究不敢怠慢了屠睢的贵客,一拱手疾奔进门。
片刻以后,辕门大开,任嚣领着四五个军将装扮的甲士含笑迎出:“正与将军提到恪君,不想恪君就到了门外!有失远迎,恕罪,恕罪!”
李恪飒然一笑,拱手回礼:“远迎之事昨日将军便做过了,老师感念将军之重,无以为报,这才令我前来回礼。”
任嚣面露讶异之色,失声问道:“竟是钜子令恪君来的?”
“尊师之令,不敢不从。任将军,不知将军在否?”
“在!自然在!”任嚣一惊,收束心神,“有恪君拜谒在前,将军如何还能行去他处!恪君,请!”
“任将军先请。”
……
任嚣引路,李恪被迎入正堂,左首入席,任嚣自陪于右首,至于蛤蜊、沧海二人,则被任嚣的随人引去偏厅,待以酒肉。
这并不是屠睢在故意刁难李恪。
拜谒是正式的见礼,不管李恪在上头写了什么,都不可能把一场正式会面变成私会。而既然是正式的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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