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公,包扎已毕,您下地试试,看是否有碍行走。”
熊洞里,李恪清洁溜溜,任由蛤蜊为他糊浆上药,再用剖成细条的夏布严严实实包裹住两条整腿。
李恪依言下地。
蛤蜊的手艺是极好的,自配的药浆清清凉凉,偶能感受到一些酥麻,恰好掩盖了伤口的疼痛。
他如今自腿根到脚掌都缠死了绷带,但膝、踝之处皆是单独包扎,手法与后世的三角包扎法很有些神似,既不会妨碍行动,又不会让掺了蜂蜜的药浆糊得到处都是。
李恪觉得自己甚至能撒欢跑起来。
他满意地点了点头,取了全新的深衣披上,束紧手弩,扎好腰带。
“蛤蜊,家中身份尚未露白,以后人前莫要称我主公,还是如往常一样,呼我先生。”
蛤蜊抱拳铿锵:“唯!”
李恪拍了拍他的肩,抬起头,对着苦酒里的方向一声叹息。
蛤蜊是吕雉请来的救兵。
一听说李恪或要在楼烦遭难,她在众人忙乱之时就带着李家的玉牌去了蛤蜊的新宅,言明利害,痛晓成说,并以伯益之后,李牧孙府主母的名义,干脆利落将蛤蜊纳为家臣。
纳臣是一种古礼。
家臣的身份近似门客,又高于门客,照理说非圣人之后,显贵之家不可纳容。
以李恪现在的身份,纳容家臣为时过早,便是他真有这心,愿意跟从的人也是凤毛麟角。
因为家臣制度所代表的是一种神圣的,放之天下皆准的契约,即臣以身家献主,主以荣华赐臣。
现在的李恪可没有任何荣华可以许诺给别人。
但蛤蜊毕竟不同。
二十年前他是无姓的野人之子,五年以前他是云梦泽的鄙陋渔夫,去岁今日他是北境某个黔首家的赘婿,十数日前,他才堪堪藉由李恪之力,在苦酒里落户安居,做成了有田有宅的一家正主。
他的人生一直都在拔进,每个阶段都有如神明助臂。
自学成医,再不为伤病困苦;救人一命,取到了大秦民籍;乍遇贵人,脱去了赘婿之耻……
如今有人告诉他,李恪是圣人之后,看重了他的人品忠诚,要给他挂姓封爵的机会,他凭甚不搏?
成则封妻萌子,一世荣耀!
败?只要侥幸逃得性命,大不了带着妻儿回去云梦泽的孤岛,渔猎泛舟,莫非还真能饿死不成?
几乎没有任何犹豫,蛤蜊就下了决心。
他辞别主母,告别妻儿,背着鱼叉,赶着车马,在吕雉的引荐下,加入了搜索李恪的救援队伍。
这让李恪不由感叹,吕雉果然是吕雉啊……
就在其他人还在担忧事件发展的时候,吕雉已经为最好的结果做了最坏的打算,那就是如果李恪侥幸逃出了楼烦城,却又身负重伤,该怎么办?
蛤蜊会骑马,但吕雉硬要他赶着马车,车上有吕雉备下的干爽衣物,干净夏布,数额不少的金钱以及在短时间筹措起来的一小篮草药。
明明看起来就是个又软又糯的漂亮妹子,一遇到事情怎么就完全不一样了呢……
李恪轻声怒赞:“吕阿姊,危难之中方显英雌本色。”
蛤蜊愣了一下:“主……先生方才说什么?”
“没什么。”李恪哈哈一笑,对蛤蜊说,“待此事了结,莫忘了跟主母说清楚,我可是从从容容潜出楼烦城的,没有受伤,连一根毛都没掉过!”
蛤蜊古怪地瞥了眼深衣下露出的绷带,素白的绷带渗着药浆,青黄隐现,看起来比实际情况瘆人得多。
但李恪似乎很坚持……
他叹了口气,昧着良心抱拳回应:“唯!”
李恪在蛤蜊的搀扶下走出熊洞,和由养、灵姬打了招呼,走到火堆边,一脸端正跪坐到辛凌对面。
辛凌正用娴熟的刀工剔着熊肉。
肉用宽叶包在面前,每一刀都是长宽粗细几近等同的小小一条,她用精确的发力把剔下的肉黏在刀背,递到嘴边小口吃下。
李恪暗暗乍舌,第一次知道,原来有人吃烤肉也能吃出皇天贵胄的风范,浑身上下竟能不沾染一丝油腥。
辛凌放下刀具,淡淡地瞥了他一眼:“包扎已毕?”
“要连换三日药浆,此后再每三日一换,蛤蜊君说如此施为,两旬或可痊愈。”
“可能行走?”
“我正要与辛阿姊说一说往后的行程。”李恪接过蛤蜊取过来的熊肉,吭哧吭哧切下一块,塞进嘴巴嚼得苦大仇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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