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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宿主是个狐狸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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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朱衣番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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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自带bgm《城南花已开》^_^}
我叫朱衣。
是个孤儿。
五岁那年,我从废墟里被景王救起,从此立誓一生为他效忠,以报救命之恩。
我很小的时候,便开始学习音律和舞蹈。
景王说,在谋取天下的大业里,武功高强往往并不是制胜的法宝。
于女子而言,媚色入骨乃是最锋利的武器。
这句话我铭记于心。
我虽不会武功,但手上沾过的鲜血却不计其数。
十五岁那年,我潜入百花楼,并不负景王期望,一跃成为花魁。
他说,我是他手中的一把利刃。
他要用我,来扭转乾坤,站在万人之上,坐拥江山。
我不懂他在谋划什么,也不关心这些。
因为于我而言,效忠景王,就是我活着的全部意义。
这次的目标是一个大夏赫赫有名的将军。
他叫云冽。
我听百花楼的姑娘们说起过他。
据说他长相十分俊美,但却从没人敢靠近他。
听说是听说。
可真正见到,还是有些诧异。
传闻中的战神将军,并不像想象中的那般高大威猛,反倒是白衣胜雪,温润如玉的模样,带了几分仙气。
我开始想方设法地接近他。
这样不近女色的男人,勾-引是没有用的。
与其说接近,不如大胆地追求。
几次试探后,我更加地肯定,这个冷面煞神,心里住着一个纯情少年。
他渐渐地开始回应我。
其实也不算是回应,只是会开口拒绝了而已。不像一开始那般,漠然不理。
说实在的,他别扭的样子,还有红了耳根的模样,有点可爱。
不过一月而已,百花楼所有人都知道,我喜欢云冽。
我心里清楚得很,那些人不过是想看我的笑话罢了。
可我并不在乎。
喜欢就要去追求。
凭什么要在意别的眼光。
凭什么要考虑什么男尊女卑。
没错。
我喜欢他。
那个如同冰山般冷淡,却又心细如针的男人,像是罂粟般,在我的心里一点点地生根发芽。
他如冰,我似火。
看似相斥,却又相吸。
朝中局势渐乱。
景王下令,要我带着云冽的项上人头回去复命。
我怎么可能杀他。
我又如何舍得杀他。
那日,我在众目睽睽之下吻了他。
他很紧张,但是没有回头。
我知道,我们终究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就像水与火,一旦相触,必会两败俱伤。
任务失败。
我很清楚,景王必会派人杀我。
本来我想,这条命反正也是捡的,丢了也罢。就当还给他好了。
可我突然不想死了。
因为如果我就这么死掉,这辈子就再无法见到他。
我还想,再跟他一起把酒言欢。
我还想,再为他跳支最爱的霓裳舞。
为了活命,我连夜逃出京城。
可我没有武功,没有体力,也不知道去哪。
我在城郊破旧的寺庙里躲了三天。
最后还是被找到了。
不过庆幸的是。
找到我的人,不是景王,而是云冽。
我饿得浑身没有力气,头昏昏沉沉,在看到那抹雪色衣角的时候,内心突然涌入一股安定的力量,像是一叶扁舟终于找到了港湾,随即晕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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