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显然,今朝想歪了,也把男猪脚想污了。
冷司翊带她去的地方,是一家高大上的金银珠宝饰品店。
里面卖的是金灿灿闪亮亮的各类耳环、项链、手链、戒指,正常女人在此店铺里穿梭,眼睛都会格外忙碌。
锁定钟意的目标时,还会毫不犹豫地和导购打招呼,要求先试戴……
然而,今朝对这年代的设计风格,理解不来。
正如她对自己中指上戴的那一枚设计古老的订婚戒指,很无感。
即便戒指的尺寸与她的中指格外贴合,白皙的皮肤,削葱根般的修长手指,倒是与那枚纯金镶钻的订婚戒指无比和谐。
“你带我来这干嘛?”今朝下了车,抬眸问他。
冷司翊一把牵上她的手,才回道:“进去吧,待会儿你就知道了,走……”
今朝瞥了眼他的大爪子,撇撇嘴。
这男猪脚的猪手是咸的,很咸,成天揩她油水!
不过,她还是跟着进去了。
只见冷司翊随便一扫展示玻璃柜,便迅速有了目标,对导购员开口:“我想看看这条项链,还有那副耳环。”
导购点头照做时,他则回头问了句今朝,“喜欢么?”
今朝眉头轻蹙,“不喜欢!”
冷司翊半点都不恼,还笑得格外温柔,“我倒觉得,很适合你,来,试一下。”
他转身去拿起那条导购已经取出的,吊坠镶有钻的金链子,然后靠近今朝。
今朝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你想干嘛,我不试!”
“乖,站着别动。”他没有多讲些什么,直接就把她翻了个面,让今朝背对着自己。
珠宝店内,都是金碧堂皇,灯光明亮的。
冷司翊拨开今朝披散的长发后,便展现出一截线条优美的脖颈。
他几乎都能看清她小耳垂上面细细绒毛,还有,隐约可闻到她身上散发出来的特有馨香。
今朝穿的是平底单鞋,身高恰好到他的脖子处。
两人这样的身高差,并不会让人觉出任何的违和感。
冷司翊瞧着今朝那白里透粉的细脖子,鬼使神差就忍不住那指腹抚了抚,都忘了自己要给她戴项链。
“喂……”今朝察觉有点小痒,便不耐地提醒出声,“赶紧的啊,磨磨蹭蹭像个老头子。”
冷司翊清清嗓子,找了个烂借口,“咳,怪你汗毛太多。”
“滚!不可能的!”今朝抬手往后摸了摸,“明明就没什么汗毛,捞一把就成啦!”
等到冷司翊总算把项链戴上去后,出于女人的天性,今朝赶紧去照了照镜子……
虽然,款式不新颖,但不可否认的是,冷司翊的眼光还是挺不错的。
紧接着,冷司翊又把两颗耳环放在今朝小耳垂旁搭配了一下,满脸满意道:“很适合你。”
今朝抬眸对上他直勾勾的视线,小心脏微微扑通扑通地快跳两下……
搞什么东东?
难不成,这就叫心动的感觉?
不不不不不不……
她内心抗拒,嘴上也说:“可我觉得不合。”
“为什么?”冷司翊不解。
今朝耸了耸肩,“因为这不是我该拥有的呀,若要我自己掏钱买,我又没有闲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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