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给你指路!”
丹歌摇了摇头,“别呀,你变的鸟儿太小,我眼神又不好,看不着啊!”
子规点了点头表示同情,于是说道:“我可以把鸟身变得大一点。”
“你这人!”丹歌气鼓鼓,“我今天一连说了五次‘兔子来了’,他们对我这声音太敏感了,我一喊,肯定不等我跑去他们迎来了,把我一顿胖揍,耽误事儿是小,毁容了可怎么办?!”
子规闻言直翻白眼,敢情相貌生死还重要,他却也知道丹歌说得不错,丹歌的声音那一些人已经非常熟悉,无奈只能答应下来。
丹歌施展一个小小的幻术,在子规脸身,弄出一些血迹来,这幻术在业膻根那种化腐朽为美餐的幻术面前自然是不值一提了,但糊弄一些凡人,还是绰绰有余。
“好!走!”丹歌已变作白鹤,振翅高飞,而子规也钻入地道,酝酿着情绪。不得不说到底是千年的鸟儿,几乎无不知百行通,演戏对他也是小菜一碟。
子规从通道里出来时蓬头垢面,血迹和灰尘混杂,几乎看不清容貌,身的衣服也有基础泥垢,宛然一个摔倒在泥地挣扎起来的着急忙慌的人——他显然在通道里特意打扮过。
他跑着时不时地往身后望,在看到前面有人时,目出现了一丝明亮,却陡然又被完全的恐惧覆盖,他带着哭腔喊道,“兔……兔子来了!它杀了我兄弟!”
他跑到人群近处,故意一个踉跄,一抬头,把自己脸那鲜红的血迹展现在众人之前,然后搡开人群,往森林跑去。
子规卓绝的演技把恐惧瞬间传递给了这一群人,它们往子规的来路看去,还没有兔子的影子,但正因为没有看到,却让他们更加恐惧,它们料想这如果看到了兔子,大概没命了!
当的几人看着看着,心里发慌,忽然一个寒颤,不打算观望下去,扭头跟着子规跑了起来。有人动是好事,一个人动了,其他的几个人跟着动了起来。
余下了几个还在观望的,他们也不是胆大,而是惦念着留在村里的行囊,里面是他们的钱珠宝首饰。这些个爱财如命的人还真是壮着胆量往村子那边跑了几步,然后一个急转,扭头跟着大部队逃往了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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